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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2011-04-11 14:55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环境监测司关键词:环保部电力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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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lead–Flame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photometric method

(征求意见稿)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铅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中铅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附录A~附录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

心、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中铅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中铅的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 10m3 ,将滤筒制备成 50ml 样品进行测定时,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为0.51μg/m3 ,测定下限为2.02μg/m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合用于本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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