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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立法确保核电发展安全

2011-04-12 11:20来源:法制日报关键词:核电站核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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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近日举行的第九届中国国际核电工业展览会上获悉,我国将立法确保核电发展安全。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理事长张华祝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会有30台左右核电机组建成投产,全国核电总装机容量将超过4000万千瓦,核电年发电量将达到3200亿千瓦时,核电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2%。

记者了解到,我国将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核电安全,包括计划制定原子能法和推动技术改进和管理创新等。

据介绍,当前原子能法已列入国务院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领导下,具体负责法律文本及编制说明的起草工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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