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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1%荒漠“逐日”能供全国38%电力

2011-06-21 16:02来源:天山网关键词:荒漠光伏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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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中国新疆2011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之一的中国(新疆)太阳能光伏产业年会在乌鲁木齐举行,在中国新疆2011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收获的5812亿元大单中,以光伏为首的新能源项目以726.9亿元的协议投资额,仅次于煤化工,位列投资额榜眼。

新疆广袤的荒漠戈壁有啥用?利用其中1%的面积“逐日”,进行光伏发电,能收割我国三成电力消费量。

在6月20日的中国(新疆)太阳能光伏产业年会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苏国平说,新疆幅员辽阔,其中大部分为荒漠、戈壁滩,地势平坦,适合大规模铺设太阳能光伏阵列,仅新疆荒漠戈壁的土地面积每年接受的太阳辐射能就相当于4000亿吨标准煤。

如果年发电量按150KWh/平方米计算,仅利用新疆1%的荒漠戈壁面积,全年的发电量就能达到1.5万亿千瓦时,相当于我国2010年电力消费总量的38%。

“这是一个多么巨大的、洁净的光伏电力资源宝库。”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副司长刁石京赞叹道,太阳能是至今为止地球上可利用的最大能量来源,新疆则是我国太阳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在新疆荒漠地区建设大规模太阳能利用基地,是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部署。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于欢说,目前,新疆承接光伏产业转移的步伐不断加快,2010年光伏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亿元,同比增长100%以上,有近10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家有意向或已落户新疆。

但放眼全国范围,新疆光伏产业尚存一定差距。

“拨云才能逐日”,为此,新疆各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通过政策引导及专项资金激励太阳能光伏项目建设投资,乌鲁木齐、石河子、阿拉尔、图木舒克等地区设立的光伏产业园区还制定了电价、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

2010年全新疆光伏发电量仅占新疆总发电量的3‰,“十二五”期间,新疆将努力抓住国家大力发展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有力时机,积极发展光伏产业,预测到2015年,将全区光伏发电达到总发电量的1%,全面解决偏远地区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将新疆建设成中国西部光伏产业转移主要承载地和中国光伏产品向西出口的桥头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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