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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新法规加强核电站应急准备

2011-09-09 14:54来源:世界核新闻网关键词:美国核电站核运营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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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美国核监管机构对应急准备法规进行了调整,第一能源核运营公司(Fenoc)已开始为其在俄亥俄州的Davis-Besse核电站建造一座新的应急运行设施。

Fenoc表示,“当电站发生罕见的紧急事件时,这座建于美国Lindsey城镇附近、占地1115平方米的设施将提高电站与国家及当地应急管理机构之间的协调”。该公司进一步补充道,“工作人员将使用先进的设备监测环境状况,并与国家及当地应急代表进行沟通。该设施将用于每季度一次的培训演习和半年一次的应急练习,上述演练由美国核管会(NRC)和联邦应急管理机构进行评估”。

该设施于8月30日开始破土动工,预计将于2012年2月完成。届时,Davis-Besse电站的新应急运行设施和位于Lindsey的第一能源服务中心的一座小型备用设施将具备运行条件。

Davis-Besse电站副总裁BarryAllen表示,“在Fenoc和Davis-Besse核电站,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新建设施再次凸显了我们对公众的承诺,并将确保充分履行我们对公众的责任”。

英国核安全首席监察员MikeWeightman在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对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所做的初步报告中表示,该事故显示了强有力的现场应急响应中心的价值所在。他建议,“所有可能发生严重事故的主要核设施都应配备此类应急响应中心”。

新法规

与此同时,NRC已批准对美国核电站、研究堆和试验堆的应急准备法规进行调整。

对法规的调整包括限制电站现场应急响应人员的职责,以确保他们在应对紧急事件时不至于“超负荷”。同时,要求在演习和演练过程中增加应对“敌对行为”的情况。新法规还包括警报和通知系统的备用措施。

新法规于2006年首次提交给NRC。根据该法规的要求,每次美国人口普查后或人口数量变化导致其预估撤离时间增加25%或30分钟时(以较小值为准),核电站应更新其预估撤离时间。

NRC主席GregoryJaczko表示,“尽管从日本事故中吸取的经验教训将应用于应急准备,我认为我们无需等待,应尽快落实该法规调整带来的诸多改进”。本法规30日内生效。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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