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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脱硝规定出台 火电陷责任和经营两难局面

2012-02-27 13:26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脱硝脱硫火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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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1月1号起,由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发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正式实施。其中要求:新建机组2012年开始、老机组2014年开始,其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得超出100毫克/立方米。

在我国,火电脱硝不仅涉及经济和环境问题,同样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去年底召开的全国环保大会上,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政府便与环保部签署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同时,减排目标也被纳入各省的评价考核中。

多省出台脱硝规定

记者了解到,近期我国许多省份的环保厅都就本省火电脱硝进行了规划。湖北省列出11台必须于今年完成脱硝建设的火电机组;上海市将燃煤电厂脱硝项目列入2012年上海市重大工程;辽宁省将国家要求的脱硝机组从30万千瓦的标准提升到20万千瓦;山西省更是要求11台未完成2011年脱硝任务的机组停产整治。此外,重庆、青海、河北等省也纷纷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规定。

各省今年火电减排的政策力度不可谓不大,其中不乏“必须”、“一票否定”这样毫无回旋余地的用词。湖北省更是将需要进行脱硝建设的机组名称及脱硝工程最后期限都明确列出。对于借助行政力量强制减排的效果,华北电力大学的曾鸣教授认为,“在政府强制减排的要求下,火电厂的脱硝指标应该是可以完成的,但火电脱硝是个涉及多方面的问题,如果仅以一个脱硝指标来说,不论这个指标是否完成,就火电整个行业的发展来说都很难用效果好还是不好来衡量。”在我国,行政手段有时的确拥有其它方式所无法比拟的执行力和高效性,但如果只看结果,不管过程,也许会把面临脱硝任务的火电厂推向两难境地,“毕竟,火电厂既有发电任务,也要有所收益,同时又面临环境压力。”曾鸣说到。

火电经济压力不减

对于2012年我国火电的整体预期,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宋智晨认为,“2012年我国火电行业的生产和经营状况仍然不乐观。现在由于煤炭行业整合力度加大和铁路运力不足等原因,煤炭供应有限,其价格仍将会继续维持高位,国内火电企业的电煤成本压力较大,而与此同时,电价上调幅度却不会太大,这将会使得火电企业的利润空间缩小甚至亏损。”此外,关于脱硝电价补贴的问题,很多政府往往是有宏观计划而暂无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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