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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中国核安全监管制度

2012-12-03 10:36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关键词:核电项目核安全核事故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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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能源政策(2012)》白皮书,对未来能源发展设定了具体目标。

作为重要能源之一,暂停许久的核电建设得到审慎重启。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核电重启的三大基调:首先是稳妥恢复正常建设;合理把握建设节奏,稳步有序推进;科学布局项目。其次,"十二五"时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厂址,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提高准入门槛。最终是提高了安全标准,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电项目,新建核电机组必须符合三代安全标准。

此前,受到2011年日本核电事故影响,从2011年3月16日开始,我国停止了一切核电建设项目。2012年10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这两份规划文件也被业内一致认为是核电重启的重要依据。

11月17日,福建福清核电项目4号机组、广东阳江核电项目4号机组同时复工建设。这两台机组早在日本福岛核事故之前就已获批,原定于去年下半年开工,但受日本核事故影响而暂停。在此之前,两个机组已经完成了开工所需的流程,此次恢复建设并不涉及新的审批工作。这是中国在日本福岛核事故之后,首次获批开工建设的核电机组,也标志着我国核电重启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核安全问题一直是核电发展的重中之重,上述两份核电规划文件都提高了核项目的准入门槛,国家对核电重启也采取了非常审慎的态度,足见对核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

分析日本福岛核事故,这次被认为是日本战后最严重的危机和灾难,对日本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等产生了严重影响,其长期性影响更是不可估量。日本作为核电大国,为防范核事故发生,通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基本形成了在制度上保障核电安全的法律控制模式。但是此次事故表明,该模式是有缺陷的,也暴露出政府监管和企业守法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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