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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新政剑指火电 增量易调存量难改

2013-02-25 11:21来源:中电新闻网关键词:火电厂火电项目脱硫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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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环保部提出将在重点控制区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共涉及19个省(区、市)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重污染行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的新建项目,火电、钢铁、石化工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的现有项目。

相关专家认为,环保部此举意在通过实施更加严苛的排放标准,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新增量,倒逼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企业的技术进步,从而推动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根据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煤发电机组烟尘排放限值为30毫克/立方米,而特别排放限值为2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上,现有项目为200毫克/立方米,新上项目为100毫克/立方米,特别排放限值上新旧项目均为50毫克/立方米。

本次环保新政剑指六大重污染行业,火电受到重点关注。环保部确定,47个城市从2013年3月1日起,新受理的火电环评项目将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对此,华电集团政策与法律部主任陈宗法对记者表示,此项环保新规将会提高新上火电项目的门槛,新上火电项目的工程造价、运行维护费用都会增加。

“国家对环保方面的要求越来越严是大势所趋,但火电企业普遍希望国家能够完善配套补贴政策,火电毕竟是目前的主力机组,政策和企业的承受能力能够达到一种平衡的关系是环保新规能够不折不扣执行的前提。”陈宗法说。

同时,相关专家认为,环保新规会对未来火电厂的选址产生一定影响,新上马项目将向郊区甚至更加远离城市的地方发展。

另外,环保新规将47个城市的主城区范围内现有项目中的火电行业燃煤机组执行烟尘特别排放限值的时间放宽到2014年7月1日。

这意味着现存的火电机组在2014年7月1日前要全部完成改造,火电厂将会加大对脱硫、脱硝设施的资金投入,好在近年火电企业的经营状况有所改善,对加大环保投入的承受能力也在逐渐加强。

“但是国家的补偿力度仍然不够,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去履行国家的环保政策,但增加脱硫、脱销等设备毕竟还是企业的经济行为,国家应该增加补贴让企业有能力去履行环保义务。”陈宗法对记者说。

同时,有观点认为,火电机组的环保水平在增量上做更多的调整较容易实现,但存量改变起来却比较困难,存量已经尘埃落定,各个厂的情况又都不同,比较复杂。不过,存量上仍然可以通过关停小机组、“上大压小”等方式来进行调整。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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