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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违法按日计罚值得期待

2013-08-02 09:01来源:中国环境报关键词:环境违法大气污染防治排污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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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近日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初审。对此,北京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建议取消100万元的处罚上限,并增加“按日计罚”规定。

环境违法取消处罚上限,实行“按日计罚”规定,既体现了环境执法的科学性,又能对违法主体施以威慑力,能有力地扭转排污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此建议如果能被采纳,可谓是环境立法中的一大进步。

从理论上讲,环境违法处罚设置上限,动辄几十万、几百万元的环保罚单看起来确实有震慑力。但在现实中,相对违法企业获得的利润来讲,或许只是九牛一毛。因而,由于违法成本低,单笔数额较高的环保罚单并不能阻断企业违法牟利的企图。进而,罚单成了没有牙齿的纸老虎,导致环境违法案件有增无减,当地生态环境日益恶化。

“按日计罚”就是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后,要求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一天将处一定数额的处罚,且上不封顶。企业污染时间越长,罚单数额就越大。面对越来越厚重的罚单,不法企业不得不考虑其违法所需要付出的高代价。

其实,环境违法“按日计罚”在很多国家早已写进法律。在美国,很多企业不敢违法,就是因为“按日计罚”代价很大。例如,美国杜邦公司生产的产品,因为有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从其知道有危害还在卖产品开始,到停止卖的那一天,每天要被罚2.5万美元,累计起来最后罚了3.1亿美元。沉重的罚单使得杜邦公司不敢再违法。

在我国地方立法实践中,重庆、深圳等地已尝试规定了“按日计罚”条款,主要是针对比较普遍的、具有持续性的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北京此次也有可能将“按日计罚”写入地方性法规,说明在环境立法层面,已形成更多的社会共识。期待各地能加以借鉴。并且,期待在环境保护法的修改中,能通过“按日计罚”条款。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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