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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工业锅炉等行业排放标准将与火电厂“一视同仁”

2013-08-28 09:59来源:亮报关键词:脱硫脱硝除尘设备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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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投入资金、加强监管等,最根本的措施依然是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和利用方式,这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国家能源局:摸底电厂排污情况 将加大排污监控力度

针对治理雾霾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近期将以国务院文件形式印发。据环境保护部官方网站消息,8月16日,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2013年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上透露,今后几个月要抓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中央企业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制定考核办法。

结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家能源局近日亦下发特急文件,部署对全国重点地区现役燃煤电厂(包括自备电厂)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专题监管调研。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此次调研范围包括: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相关的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浙江、上海、广东及煤电装机比重比较大的省份山西、内蒙古、陕西、甘肃、宁夏、黑龙江、河南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此次调研由国家能源局组织派出机构、电网企业、发电集团摸底清查,加大对现役燃煤机组污染排放监控力度。该项工作亦被列入“能源监管十二条”。

根据上述文件,调研内容包括电力企业及地方政府污染物排放治理措施,2012年全年及今年上半年污染物治理与排放情况,脱硫脱硝除尘设备烟气排放连续检测系统的安装与运行情况,燃煤电厂在烟气污染排放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和相关建议。

调研组将在15省市电厂摸底基础上现场抽查。每个省份分别抽查4~6家电厂(含1~2家自备电厂),其中单机容量60万千瓦以上机组不少于1家,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机组不少于3家。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调研仅仅是开始,为配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出台和实施,在调研后是否对燃煤电厂采取更为严苛的排放控制,是各方更为关心的问题。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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