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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顶层设计推动臭氧污染防治

2013-11-08 16:58来源:中国环境报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臭氧污染氮氧化合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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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雾霾天气的增多,PM2.5污染正受到人们的关注。与此同时,臭氧污染在一些地区开始呈季节性加剧趋势,臭氧污染防治不得不提上日程。

国务院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要加强灰霾、臭氧的形成机理、来源解析、迁移规律和监测预警等研究,为污染治理提供科学支撑。据监测,国庆长假前后,北京及珠三角地区的臭氧污染严重,并一定程度上加剧了PM2.5污染。环境保护部公布的数据表明,今年上半年,全国74个城市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45.2%,主要污染物就是PM2.5和臭氧。目前,臭氧已经成为夏秋季节影响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之一。

近地面的臭氧是光化学烟雾的主要组成成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汽车保有量的急剧增加,我国多地曾出现过光化学烟雾事件。上世纪90年代,我国就已经注意到了臭氧污染问题,并不断提高臭氧环境质量标准,但在臭氧污染的应对方面,还主要是在控制PM2.5时的间接应对,这并不能从源头上解决臭氧污染的问题。

我国现阶段臭氧污染主要面临3方面的问题:

在政策方面,有关臭氧污染的质量标准和防治政策还不完善,缺乏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和规定,臭氧的治理一定程度上还处于空白状态。2012年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时,才加入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指标,《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没有专门条款论述臭氧问题。

在理论研究方面,我国对臭氧污染的基础性研究成果还不丰富,关于臭氧的形成机理、传输机制、危害机制及预测预报机制的研究都不够深入和成熟。这就导致无法为政策的制定和标准的建立提供理论支持。

在能力建设方面,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臭氧前体物的监测体系不健全。地面臭氧监测值的缺乏是制约我国地面臭氧污染生态环境效应研究的瓶颈。目前,我国对臭氧前体物的监测尚处于启动状态,技术设备不完善。由于臭氧不像二氧化硫那样有标准气体,可以方便地检验监测设备的误差,所以只能拿着设备跑到污染城市“用设备来检测设备”。并且,臭氧前体物在不同地方比例不同,即便在同一个城市,城区与郊区的比例也有差别。这就要求臭氧监测站有足够的覆盖面。而目前我国的臭氧监测站覆盖面不够大,数量也不够多,这导致监测数据缺乏,监测值不够精确。

显然,臭氧污染已经成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新课题。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臭氧污染治理。

第一,加强臭氧污染治理的顶层设计。相关部门应该针对臭氧制定详细的标准和政策,将臭氧前体物纳入国家减排指标,制定针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氮氧化合物的总量控制规划,将臭氧的防控工作提升到国家政策的层面。在大气污染治理中,往往会忽视污染物之间的联系。比如臭氧污染的前体物也是PM2.5二次颗粒物前体的一种。所以治理PM2.5时不应放松对臭氧污染的治理,应该将其统筹起来进行综合治理。

第二,加强地面臭氧基础性研究。要把不同地区的臭氧形成机制搞清楚,通过监测摸清臭氧前体物的具体比例、排放源的位置,这样才能对症下药。环保部门应加大科研投入和科研力量,对地面臭氧的形成机制、传输机制、危害机制以及预测预报机制等进行分析研究,为后续政策的制定和臭氧的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

第三,有效开展臭氧前体物的防治工作。应开展臭氧前体物排放量的监测和统计工作,将臭氧前体物排放量纳入环境统计中,使得环境监测更加科学。治理臭氧前体物的减排工作重点应放在车、油、路、厂4个方面:提升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改善汽车尾气装置,减少排放;提升燃油质量,逐步实现公交车、出租车改用燃气;治理交通拥堵;淘汰落后产能,控制燃煤电厂、水泥、涂料、油墨印刷厂等企业排放的氮氧化合物、挥发物。

第四,建立和完善臭氧监测网和监测站点,开展区域联防联控。由于臭氧具有迁移性,联防联控已经成为治理的趋势。从2006年开始,广东和香港就建立起了区域空气监控网络,共同发布包括臭氧在内的监测报告。

第五,加强国际交流,借鉴发达国家的治理经验。美国洛杉矶的臭氧污染治理了几十年,欧洲在经历了严重的光化学烟雾后也开始进行综合治理,目前已经有比较成熟的治理经验和模式。我国应加强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从而推进臭氧污染的治理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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