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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川维自备电厂再获优惠政策

2013-11-18 09:57来源:中国石化新闻网关键词:自备电厂热电联产发电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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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重庆市经信委相关部门核准,认定川维厂自备电厂机组为热电联产发电机组,川维厂取得重庆市自备发电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证书。

取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证书后,川维厂将继续享受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优惠政策。按相关政策规定,自发自用电量可免缴2013年至2014年农网还贷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等共0.0578元/千瓦时。按2012年该厂电站供电量6.1亿千瓦时估算,川维厂2013年可免缴上述费用约3500余万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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