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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列入国家环境保护综合名录

2014-01-26 09:08来源:中国脱硝网关键词:脱硝设备环保监测仪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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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近日向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13个部门提供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3年版)》(简称“综合名录”),同时向社会全文公开,将环境保护的要求有机融入经济发展过程。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综合名录制定是环境保护部根据国务院有关环保重点工作的部署,自2007年以来牵头开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此次发布的综合名录是由历年制定的综合名录,以及2013年制定的新一批综合名录汇总而成的。共包含三部分:“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简称“双高”产品)722项,重污染工艺92项、环境友好工艺83项,环境保护重点设备35项。 记者关注到,在线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仪,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成套设备和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多项脱硝设备产品列入名录中。

这位负责人指出,综合名录的主要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为国家相关经济政策制定提供环保依据。目前,综合名录已经在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相关产业、税收、贸易、金融等经济政策,以及安全生产监管政策中得到了广泛运用。截至目前,综合名录所列产品中,已有300余种“双高”产品被财税和贸易主管部门取消出口退税,并被禁止加工贸易,有效遏制了“双高”产品大量生产和出口造成的国内环境损害。

二是为企业“绿色转型”提供市场导向。环保部门一直把环境影响较大的产品、工艺作为制定综合名录的关注重点,通过 “双高”产品、重污染工艺等方面的“负面清单”,形成明确的基于环保要求的市场导向,推动企业主动减少“双高”产品生产、出口,淘汰以重污染工艺为主体的落后产能;同时,兼顾现阶段应适当激励发展的部分环境友好工艺、环境保护重点设备,通过奖优惩劣,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实现企业的绿色发展。

三是为削减高风险污染物工作提供制度“抓手”。综合名录始终紧密围绕污染减排、大气和重金属污染防治等环保重点任务。目前,“双高”产品中,含有30余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产排污量大、减排潜力也较大的产品,30余种含有大气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的产品,180余种涉重金属污染的产品,近500种具有高环境风险特征的产品。通过国家相关经济政策的实施,引导企业减少这些产品的生产,有力地保障环保重点工作,促进环境质量的逐步改善。

这位负责人表示,综合名录制定始终坚持科学民主的工作机制,编制工作采取行业协会与专家学者相结合,并通过座谈论证、网络公开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10余家工业行业协会和行业研究中心,以及环保产业协会、大学院校等方面的意见。环保部门将以推动“双高”产品生产、出口及消费过程中隐性的、外部的环境成本“显性化”、“内部化”为突破点,努力构建相关产品、工艺、设备的环境、经济成本与效益的综合研究体系,更有效、更全面地发挥综合名录的作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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