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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打“头阵”资源价改缘何看“涨”

2014-03-12 13:39来源:中国科学报关键词:阶梯电价阶梯水价燃煤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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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将“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定为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之一。

“按照现在的形势看,涨幅控制在3.5%还是很有希望做到的,没有特别的难点。”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与此同时,对于公众关注的水电等资源价格问题,贾康则表示,资源性产品价格涉及到价格形成机制问题,是一个更深刻、联系到改革的问题。

就资源价改问题,不少委员认为,尽管价改并不一定意味着涨价,但就目前水电等资源价格情况来看,适度涨价将会使资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

资源价改=涨价?

就资源性产品而言,“价格改革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我国要在不增加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用电、用气负担的前提下推进资源能源价格改革,完善阶梯电价,指导落实阶梯水价,适时出台阶梯气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出台“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设市城市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阶梯化”成了改革的方向,不过,在代表委员看来,这并不一定意味着“涨价”。

“对于电价水价来说,阶梯化价格改革很有必要,但消费的第一个台阶必须保持原来的价格,这样做主要是考虑到公众的承受力,如果公众精打细算一些,少用一些,维持在第一个水平,消费量不往上跳,那么价格改革就不会造成涨价的负担,阶梯化价格改革主要是涉及到中高端的消费部分。”贾康说。

全国政协委员、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北京市委主委蔡国雄也认为,阶梯电价不带有明显的提价成分。“如果按照阶梯电价的使用方法,只要不比原来多用电,80%的人都会觉得跟原来差不多。”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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