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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信息披露散乱制约环保监督

2014-04-29 10:27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蒋梦惟关键词:排污信息污染物排放环境监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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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再出重拳严防化解产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规排放现象。日前,环保部发布《关于在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过程中加强环保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排查产能过剩行业环保情况,并明确提出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在建已建违规项目要落实、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倒逼机制,这些项目均需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业内表示,产能过剩行业超排造成的环境影响相对更严重,但目前问题仍屡禁不止,专家建议我国建立统一的排污信息公开平台,改变目前因信息散乱造成的社会监督不完善问题,让地方政府无法“视而不见”。

目前,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排放对于大气、水等环境领域的污染仍不可小觑,因此,化解产能过剩也被看做是推进环保进程中的重要一步。根据《通知》要求,各省级环保部门要组织对行政区内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行业的在建项目和建成项目进行梳理排查,掌握行业产能情况和企业环保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环评审批和验收情况,选址建设情况,主体工艺装备建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及完成情况,稳定达标排放情况,排污费征收情况,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情况等。可见,即使被国家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的产能过剩项目,仍然多少存在监管不到位、钻执法空子超排等现象。

《通知》还在要求各地建立产能过剩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倒逼机制时明确表示,在建违规项目和建成违规项目,均需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成违规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计入当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在建违规项目和建成违规项目,均应实现主要污染物等量或减量替代,不得新增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也不得突破国家下达的总量控制目标。

“作为污染环境‘大户’,产能过剩行业中的部分企业在长时间的排污监管中总能找到‘变通’手段,部分地区对产能过剩企业越削减排放越多的现象非常突出,可见如果不将排放总量倒逼机制设立成强制性的规定,实现落实效果难度还是很大的。”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建议,规定若多次强调无果就需要强有力的外部监督作为支撑,除明年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外,目前业内都建议国家应设立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整合企业排污信息、诚信情况并进行披露。“目前虽然不少企业被列入排污信息披露名单,但具体披露情况很难被公众获悉,信息散而难查询,信息公开真正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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