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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硬的 情是柔的——防城港核电主场区顺利推进

2014-05-12 09:04来源:防城港日报关键词:防城港核电核电项目核电建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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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在核电项目的主场区,由我们法院牵头对7户搬迁户依法执行拆除,整个过程进展很顺利。如今快半个月了,根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看,各方面的反映还很好。”5月8日,记者采访港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葛译超时,他的语气显得很轻松。

落户我市的钢铁、核电、金川三大项目的征地工作,凝聚了全市无数干部职工年复一年艰苦卓绝的劳动;为服从和服务大局,当地群众也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单就核电项目征地的故事,几天几夜也说不完。2010年退休、现在港口区光坡镇返聘干部裴铁珊感受特别深。2008年他还没退休,从当年底开始,他就参加了核电项目的征地工作。核电落户红星村。他是红星工作组副组长,一当就当到现在。裴铁珊说,今年上半年,核电主场区施工进行收尾工作,还在此盘踞的7户人家如果还不搬走,就会严重影响到项目的推进工作。说是7户搬迁户,其实,这7户搬迁户的老房中,其中有4户是几个家族的“祖公屋”,涉及全村近800人。6年来,针对这7户人家的工作不知做了多少遍。

思想工作做不通,最终只得走法律途径。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负责人说,核电主场区建设推进工作刻不容缓。国土部门根据国务院土地管理实施条例以及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等,有权责令其交出土地,对拒不交出土地的可采取依法强制手段,像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军队、学校、道路等项目建设用地。

针对上述7户,2014年1月6日,市国土部门向港口区法院提出申请强制实行。港口区法院立案受理了强制迁拆的7起案件。受理后,一个由3人组成的执行小组随之成立。由港口区法院牵头,另外两名成员为港口区财政局局长和光坡镇纪委书记。当然,工作起来,不只是3个人。

葛译超身高1米83,同事们和当地人都称他为“老葛大”。“老葛大”是光坡本地人,这些搬迁户与他的父辈非常熟悉,有些还与他家沾亲带故的,算是“拐弯亲戚”。回老家做工作,都熟门熟脸的,好像很便利,但却很为难。

其实,这7户人家早早搬离了红星村,如今分散住在防城港市市内市外。有的住在港口,有的住防城,还有的住北海。起初几个月,工作进展并不顺利。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就像多年的顽症,要在短短几个月内治愈,很不容易。如远在北海的一户人家,就是找人都难。几经打探,才找到人。按说,立了案,接下来走完相关程序,如果仍不配合,执行工作一样可以依法依期进行。但在此过程中,港口区法院领导认为,为了大项目的推进,必须依法拆除;但同时,还必须做通群众的思想工作,做调解工作,要做到最后期限。让群众不违法、不抗法,才是真正的走群众路线。

执行小组走了三趟北海,通过多方调解,终见结果。4月20日,北海何姓户主前来港口区,主动与征地工作组签订了协议。其他几户,通过反复做工作,终于做通了。4月25日,由港口区法院牵头组织几个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7个搬迁户进行依法拆除。当日,联合工作组人员依照当地风俗,帮村民举行了相关仪式。随后,才动用机械,依法将几座老建筑拆除。由于工作深入细致、措施得当,执行过程中进行得很顺利。

“老葛大”说,法院的调解工作具有另外一个优势,除了析理,还有说法,法律毕竟具有刚性的震慑力。从立案到执结过程中,市中级法院领导对案件执行进行了具体指导和多方协调。

近年来,港口区法院妥善执结了多起行政非诉执行案。影响最大的如去年7月12日,在上级及港口区有关部门的通力配合下,金川项目中拒不履行市国土资源局生效行政决定收回土地中的两户搬迁户房屋,被港口区法院成功执结。两户执结,促使其他11户搬迁户主动与政府签订征地协议,确保了金川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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