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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站“烧”完的废料处理之中国篇

2014-05-14 08:50来源:《中国核工业》关键词:核废料处理核电站放射性废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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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宁德2号机组的投运,我国已建成6个核电在运基地:秦山核电基地、大亚湾核电基地、田湾核电基地、宁德核电基地、红沿河核电基地、阳江核电基地。目前已有19台机组投运。红沿河2号机组也将投入商运。届时我国核电投运机组将突破20台,装机容量将达到1802万千瓦。届时所产生的放射性乏燃料的数量也将随之增加,这也将是我国核能发展道路上急需解决的问题。

目前放射性废物治理工作的形势

政策法规建设: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放射性废物处置的法规条例。颁布了《关于我国中、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处置的环境政策》,明确了低中放废物处置的环境政策;颁布了我国第一部有关放废管理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发布了《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选址、设计与建造规范》;发布了《高放废物地质处置研究与开发规划指南》。推动制定出台了《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放废处置场监管工作:为积极推动中、低放固体废物处置场运行管理和选址规划工作,开展了西北处置场、北龙处置场运行许可证申请技术审查和综合检查,并获运行许可证,初步解决了历史遗留废物出路问题;开展了飞凤山低中放处置场建造许可证和广东粤北中低放处置场选址阶段的审查;促进了华东地区(浙江、福建)的低中放射性废物处置场的规划选址工作,并同时鼓励核电企业在核电选址过程中积极考虑处置场的选址建设。

历史遗留废物治理的监管:落实“三院两厂”核设施退役与放射性废物治理总体规划;开通了相关项目环境审批快速通道,为后续处理早期核活动遗留放射性废物打下了良好基础。

核技术利用废物治理的监管:废旧放射源得到了及时回收,一批老旧辐照装置完成了退役;国家废放射源集中贮存库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市放射性废物暂存库基本建成。

其他工作全面铺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北京化冶院等10余个单位有关设施的退役治理工作,开展了重点单位历史遗留问题辐射环境专项调查,初步完成了全国核基地与核设施污染调查与评价课题的顶层设计,促进了有关项目的规划环评、退役治理和环境恢复工作,有效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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