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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环保局:达不到环保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企业将无法生存

2014-05-15 09:16来源:国际在线关键词:污染治理环境违法排污费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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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自3月1日北京《大气条例》实施以来,北京环保部门重点开展了对燃煤电厂、工业锅炉、工业涂装、混凝土搅拌站、水泥等行业的检查,组织开展了大气专项执法周等多项执法行动。一季度全市排污费开单金额8800多万元,1-4月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52起。

近年来,北京市通过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和深化污染治理,传统工业占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已不足20%,工业污染防治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但从PM2.5来源解析结果看,在本地污染贡献中,机动车占31.1%,燃煤占22.4%,工业生产占18.1%,扬尘占14.3%,餐饮、汽车修理、畜禽养殖、建筑涂装等其他排放约占14.1%,工业排放占比较大,仍然是PM2.5的主要来源之一。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北京将按照“依法治理,严格监管;标准引领,政策导向;严控增量,压减存量;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的工作思路,深度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工程,努力实现2013-2017年全市工业领域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50%的减排目标。

北京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处长王春林今天说,将引导企业使用清洁的原料、燃料和生产工艺,采用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实施环保技术改造,淘汰污染工艺和设备,实现全过程清洁生产。“凡达不到环保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企业,在北京将没有生存空间。”

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为每公斤10元,比原标准提高15倍左右;并实施阶梯式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对超标排放单位要加倍征收排污费,对于排放浓度低于排放标准50%以下的单位可按征收标准减半征收排污费。

北京还将制订汽车制造、汽车修理、有机化工、包装印刷、家具制造、工业涂装、餐饮油烟7个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建筑涂料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修订锅炉、炼油化工2个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王春林表示,大气污染防治同时还需要每位市民的参与,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市民可以通过拨打12369环保投诉举报热线、“网上12369”投诉举报信箱(12369@bjepb.gov.cn)等渠道,投诉举报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下一步北京还将聘请社会监督员,协助监督污染源监管工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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