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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土壤治污亟待立法保护

2014-05-22 09:15来源:经济参考报关键词:土壤污染土壤修复环境监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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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土壤污染危害及成因渐渐露出水面,但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我国土壤污染治理尚面临治理难度大、有效技术缺乏、投入费用较高、恢复周期较长等系列难题。对此,有专家建议,在号准土壤污染病脉的基础上,既要做好“积跬步至千里”的长期谋划,也要从构建顶层设计、鼓励治理试点、切断新增污染源等角度入手,根据各地土壤“病情”,开出有效“处方”。

保护土壤须先立法

土壤污染正成为我国粮食质量安全的重大隐忧。专家认为,我国土壤污染的根源在于顶层设计中缺乏能有力保护环境的法规制度以及在实践中以不计环境代价的方式追求GDP增长。

广东省环保厅副厅长陈敏表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尚未出台,从国家到省级对土壤环境保护相关标准体系还很不健全,也缺乏污染环境修复及环境风险评估等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使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缺乏依据;同时,目前科研机构现有的污染修复技术大多还处于试验阶段,适宜的技术研发和筛选以及大范围示范推广等科技支撑体系不足,这些都妨碍了地方推进相关工作。

“土壤污染虽然范围广、影响大、危害重,但相对而言公众和决策层的重视程度依然不够,相关的科研投入、政策、法规和管理工作也明显滞后。”国家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土壤污染防治研究中心主任、首席专家林玉琐表示,我国制定了防治大气污染、水污染、海洋污染的法律,但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却过于分散、零星。特别是一些土壤保护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还没有制定,对土壤污染的控制与治理还缺乏系统的政策框架。

在广东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总工程师刘文华看来,要在公众信任和实际治理成效间形成有效对接,关键在于破解各地土壤污染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一方面,污染严重的土壤要严格禁止农业生产并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对于污染影响程度不确定或较轻的土壤,各地政府要在土壤污染状况清晰公布的基础上,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污染区农作物的流向。

从长期看,国家有关部门应帮助、督促地方用信贷、税收等市场手段促使企业主动减少各类污染排放,率先严格治理已有的各种污染。同时,可考虑扶持和鼓励地方率先打破部门分割,统筹各方力量,在一定范围内建立并完善覆盖国土、农业、环境等各领域的土壤污染监测体系和管理体制,率先建立起土壤污染的行政问责制度,在全国范围内谋求土壤污染治理的“治本”之策。

找“药方”更要巧治病

广东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日前披露,该机构近期对一种名为“膨润土”的粘土矿物进行改性研发和筛选,研制出代号为“Mont-SH6号”的钝化剂,能够将土壤中的镉、铅、铜、锌等污染物从活性状态转化为固定状态,降低其可移动性和生物毒性,从而减少重金属进入农作物。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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