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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22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与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ASEAN)在北京联合举办了“南南合作框架下亚洲-非洲环境执法研讨会”,来自中国、非洲11国、东南亚9国和中亚3国,以及UNEP、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机构和合作伙伴,以及环境保护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中方单位和机构的官员、专家和学者参加了会议。
本次研讨会旨在帮助亚洲和非洲的发展中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在南南合作框架下分享环境立法和执法方面的实践和经验,通过技术合作等方式,提高亚非国家环境机构的执法能力。
亚非环境执法现状不佳
“在非洲国家,排名前3位的环境问题分别是:毁林、生物多样性受威胁、土壤侵蚀和土地退化。”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法务官员罗伯特˙瓦比诺华介绍了非洲的环境立法和执法状况,“非洲大多数国家都是重要国际公约的成员国,《非洲联盟宪章》提供区域可持续发展法律框架,多数国家的宪法包含环境保护内容。”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顾问、南非夸祖鲁-纳塔尔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库森斯˙埃德蒙德介绍说,南非面临着空气污染、动物栖息地丧失、过度捕鱼、动植物走私等环境问题,而当前最受关注的莫过于偷猎犀牛角。过去4年多来,南非共有2829只犀牛遭到偷猎。
“目前非洲国家守法和执法面临诸多挑战,如政府缺乏政治意愿,经常减少财政支出,挪做他用或滋生腐败;公众参与环境事务程度低;获取信息渠道匮乏,信息系统利用率低;守法和执法策略有限,监管机构的执法能力和资源不足等,所有这些都导致守法和执法环节日趋薄弱。”罗伯特表示。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法务官员杨婉华介绍亚洲环境履约和环境执法的发展趋势时表示,过去几年来,大多数亚洲国家政府采用了综合性的环境法律解决环境问题,然而,这些法律的执行力度仍然远远不够。
“守法与执法对于树立环境法律法规权威地位至关重要。”杨婉华说,“目前亚洲国家执法不力的原因有:法规太笼统,太模糊;处罚太轻。”
创新手段提高执法效率
一些国家在环境守法和执法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杨婉华以韩国为例加以说明。
韩国建立了自发的监督体系,严格遵守环境法的企业不需要接受日常环境监管,允许其进行自我监管。将企业分成守法和不守法两大类,这种做法提高了监管效率。截至2007年,韩国共选定了7276家进行自我监管的企业。通过对这些企业中的10%进行监管,检验这一体系的可行性,再将其中的成功实践向公众进行信息公开,在企业中推广自主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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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确定了第一个世界环境日,以期促进全球环境意识、提高政府对环境问题的注意并采取行动。1985年6月5日,中国有了第一个世界环境日。今天是第45个世界环境日,也是第二个中国环境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今年世界环境日主题是为生命呐喊。中国环境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阿希姆施泰纳近日表示,在过去十年里,中国在环境保护、绿色经济事业上的进步令他印象深刻。施泰纳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召开的第二届联合国环境大会的一个记者会上表示,在环保意识提高方面,过去十年里中国的表现或许是他职业生涯中所见到的最为突出的。施泰纳说,中国已将生态
5月26日,由中国环境保护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举办的《可持续发展多重途径》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中国生态文明战略与行动》报告发布会在环境署总部内罗毕召开,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施泰纳出席发布会并分别致辞。陈吉宁首先代表环境保护部对两份报告的发布表示祝
5月4日,内罗毕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3日于纽约宣布提名挪威前环境与国际发展部部长埃里克.索尔海姆(ErikSolheim)担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执行主任,接替现执行主任阿奇姆.施泰纳。索尔海姆自2013年至今担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展援助委员会主席。2007至2012年,索尔海姆担任挪威环境与国际发展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国际资源专家委员会共同主席魏伯乐8日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说,根据发达国家经验,中国的雾霾问题要根治大约需要20年,但中国目前处在环保技术爆发的时代,比前人有更多优势。魏伯乐是在参加博鳌亚洲论坛前夕做出上述表述的。他说,“中国能源消耗严重依赖煤炭,这点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德国相似,德国根治空气污染用了20年左右时间,中国应该也差不多。”魏伯乐说。上世纪60年代,德国也备受空气污染问题折磨,许多人认为零污染和增长不可兼得。但政府采取强硬措施防治空气污染,例如限制钢铁、发电等行业的污染物排放,从而促进了空气质量的明显改善。
日前,宁夏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落实〈法治宁夏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全文如下
摘要:70年的中国环境立法,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即起步阶段、发展阶段和进入生态文明新阶段。起步阶段是从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发展阶段是从1979年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进入生态文明新阶段是从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召开至今。历史表明,在毛泽东主席和
摘要:矿山环境立法是矿业立法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矿山环境的调整,各个国家涉及的法律制度不同,发达国家是矿业立法与专门立法相结合,发展中国家是以矿业立法为主。其调整范围也已经涉及矿业活动的全周期管理。从体系上看,主要可以归为四大类,即基本环境保护法、单项介质环境保护法、矿业法
摘要:环境立法的确定性命题提出不惟是纯粹价值理论的逻辑推演,而是对中国环境法治需求与问题的回应。现阶段环境法律可司法性难题的解决、环境行政恣意的克制与环境善治的达成均高度依赖具有确定性的环境立法。在环境部门法的视野之下,这一命题需进一步在实证法上的技术转换,即将这一命题解构为环境
土十条实施以来,各地陆续启动当地的土地污染详查工作,为全面实施土壤污染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提供基础支撑。近日,权威人士透露,2018年将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法律保障。业内专家分析指出,国内土壤修复产业刚刚起步,土壤污染的治理与修复难度大、投入大、周期长。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河北省环保厅印发了《2017年全省环境政策法制工作要点》,具体内容如下:2017年环境政策法制工作要点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全省环境政策法制工作要按照《2017年全国环境政策法制工作要点》和河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
环境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最为迅速、立法最为活跃的法律部门之一。经过近40年的发展,环境法律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形成,环境保护主要领域已基本实现有法可依。然而,与环境立法数量快速增长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我国近年来环境质量总体仍未实现根本性好转,环境纠纷也频频出现。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
当前,我国环境立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立法数量蔚为可观。但法条并不等于法治。我国环境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要重在落实所规定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其中,政府、排污者、社会公众之间的责权配置及实现问题,是环境法实施中至关重要的3个环节,直接影响着环境法律法规实施的成效。1强化政府
水是生命之源,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完善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是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6月12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理论界,水污染防治也是当前学术研究的热点。7月15日~17日,中
近日,有媒体以《70余部法律法规难治渤海污染》为题报道了日益加重的环渤海污染。报道称,基层管理部门和专家表示,从1996年制定《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算起,我国着手治理渤海污染已有20年时间,但这20年正是渤海污染程度持续加重的20年。法律法规不断增多,达到70多部,但依然治不住渤海污染。这让人
改革开放之初,有外企来中国投资设厂,买下土地后先要做土壤性质调查。尽管当时的中国法律并没有要求他们这样做,但外企的理由是:万一有一天,中国有了土壤污染立法,污染责任分不清怎么办?如今,外企的担心正逐渐变为现实。随着今年5月土十条的公布,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也只是时间问题。7月14日,
近年来,福建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动配合,对群众举报、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坚决追根溯源、循线深挖,“零容忍”重拳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指导地方学习借鉴经验做法,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收集整理了6起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日前,湖南省司法厅发布《关于全省行政执法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湖南两起生态环境执法案例获评全省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分别是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李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行政处罚案、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某废品回收站违反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免于处罚案。◆郴州市李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
《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施行以来,福建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实践中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结合暗访、巡查等现场检查方式,查办了一批涉自动监控环境违法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强化警示教育宣传,现向社会公开发布5个自动监控环境
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仙桃市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2024年度第1期):案例1: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含铬废水涉嫌严重污染环境案一、基本案情2023年10月19日,仙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对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电泳返工件酸洗工序产生的含铬废水未经电镀车间污水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领域):自开展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行动以来,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紧盯机动车尾气检测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高发领域,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警示作用
1月19日,四川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3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达州市大竹正邦农牧有限公司以私设暗管的方式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案2023年8月9日,达州市大竹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大竹正邦农牧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发现该公司下属的钟坝养殖场通过场内雨水管网向场外无
为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省生态环境厅整理了第八批9起涉及监测报告弄虚作假、污染物超标排放、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到期未延续排放污染物、通过渗坑排放废水污染环境、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典型案例,
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适用于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机关各部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各督察局,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12月28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自贡市富顺县兜山镇宝峰矸砖厂通过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方式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案2023年7月18日,自贡市富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富顺县兜山镇宝峰矸砖厂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砖厂隧道窑正在生产,
为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整理了第七批10起涉及监测报告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违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建设的典型案例,并对积极查办案件的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
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连续4年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扎实推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高效协同,及时推进案件进展,有力惩治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为加强警示宣传,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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