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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通过并公布以来,引起社会热议,有些专家关注其严厉的处罚力度,有些人关注其明确的责任主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们作为通过市场机制治理环境问题的实践者,更加关心新环保法是否适应了当前的环境保护需要,是否吸收了这么多年来老百姓付出健康的代价换来的治理智慧,是否更加把握了环境保护的规律。新环保法最引起我关注的是,它为中国的排污权交易提供了法律基础。
对环境问题的根源进行系统总结,有利于更系统地解读新环保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总的来看,除了政府立法滞后与监管弱化的原因,造成中国环境问题的根源还有市场治理机制滞后与公众监督机制缺失。首先是市场治理机制滞后。为了促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资源和环境等要素价格被人为扭曲,能源价格和原材料价格长期不均衡存在,环境成本被忽视,导致资源和能源消耗大幅度增长,远高于经济增长,形成过度消耗能源、资源和环境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经济结构性矛盾突出。其次是公众监督机制缺失。政府行政主导的管制模式成为主流,政府行为贯穿于环境保护的各个领域与环节,企业和公众作为环保制度的被动接受者和被监督者,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方式和渠道受到挤压和抑制。公众和企业缺乏自觉遵守制度的激励,一旦制度出现了漏洞或监管不力,逃避环境处罚的机会主义做法就会涌现,进而造成“法不责众”的羊群效应,社会治理呈现“摁下葫芦起了瓢”的被动局面。
2014新环保法通过是环保工作的一个里程碑式事件,原来的环保法是1989年开始实施的,25年前的法律智慧和环境保护能力无法适应当前的形势,尤其在这一届政府提出要依靠制度“铁腕治污”的背景下,新环保法的出台顺应了政府、企业和公众的一致呼声。新环保法对“铁腕治污”环境政治的贡献在于明确了环境保护的统一监督责任主体,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这样一来,避免了“多龙治水”的执法不力问题,“铁腕治污”有了“腕”。
有效的市场需要一个健全的法律环境保障,利用市场机制反过来能对企事业单位自发的实现激励约束机制,从而实现法律与市场“大棒”加“胡萝卜”的组合效果。新环保法提出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措施促进环境保护市场力量的发展。一是环保企业,支持环境保护技术、装备和环境服务等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二是环保生产,鼓励企业优先使用清洁能源,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三是环保产品,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和再生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新环保法在生态保护补偿领域也引入市场智慧,过去的生态补偿多为中央财政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财政补偿只是生态补偿的主要手段,新环保法鼓励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生态保护补偿。新环保法提出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为排污权交易市场机制提供了法律基础,为中国碳交易市场添了一把火。排污权交易作为一种市场机制可以实现总量控制的同时,将企业排污的成本降低,满足宏观调控目标和微观运营目标的统一。
(作者系长江商报特约企业家评论员、北京环境交易所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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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企查查显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从“何媚”变更为“罗如生”。详情如下:
近年来,随着各类专项督查行动的力度越来越大,企业也越来越需要需要及时自检自查、严格整改,主动了解生态环境问题的法律知识,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明确环境违法成本。本站梳理环保手续以及大气污染防治两方面的常见环保问题及典型案例,供企业学习启示并尽早规避相关风险。
6年来,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扩大,案件类型趋于多元,法规制度逐渐健全,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取得长足发展。不过,在赔偿金管理和使用等困扰环境公益诉讼多年的老问题尚没有彻底解决的同时,又出现了一些新问题,这些问题亟待引起重视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保法实施。新环保法明确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典,在中国是一个界碑,因为这是我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这部法典,在世界也是一个界碑,因为这是世界范围内首次在《民法典》中规定绿色环保原则。世界范围内绿色环保已成大势所趋,为什么唯有我国《民法典》成为绿色法典,它的颁布
为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业务水平暨重点企业“学法知法守法”意识,2020年12月2日-4日,泸州市生态环境局举办了全市环境执法业务培训暨重点企业“学法知法守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兴泸水务集团作为市属重点企业参加了12月4日的常见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分析和重点企业守法考试,其中在重点企业守法考试
今日,生态环境部向媒体通报各地2020年1-4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2020年1-4月,全国共下达处罚决定书28369份,罚款金额为19.20亿元,案件平均罚款金额6.77万元。2020年1-4月,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排名前五的省份为:河北、广东、山东、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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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刚刚,万众期待的新CCER终于迎来的首次签发!预计快的话,今天就能实现交易,新一轮碳交易市场热点即将来袭!(来源:老汪聊碳中和)恭喜三峡新能源,成为首个完成CCER最终签发的公司。该项目为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H6(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签发的总CCER量为1,499,094吨。后续还有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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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石化、化工、造纸等领域企业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招标,详情如下:项目概况:石化、化工、造纸等领域企业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6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1日,青海西宁市人民政府发布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明确2025年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其中包括,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健全绿电溯源、认证、交易体系,打造南川零碳产业园、综保区零碳智慧园和双碳大数据中心,完成南川、生物园区循环化改造。倡导节能低碳生活,推进公交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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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近日透露: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陕西履约率100%。陕西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配额管理发电企业59家,截至2024年底,全省参与交易发电企业配额交易量1158万吨,成交额10.8亿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经济发展方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积极推动绿电绿证市场建设,能够有效促进建立有利于可再生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引导和培育全社会绿色消费意识,是促进能源消费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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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6日,在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第四次工作会议签约仪式及成果发布活动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启动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试点区域(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安徽广德)8家企业,浙江天梅印刷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上骅涂装有限公司,
2024年6月7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湖北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四条,主要阐述了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的适用范围,明晰了“无偿收回”、“回购”等两种收储方式及程序,界定了排污权储备的来源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储备排污权指标调剂审查管理办法》印发,适用于自治区范围内储备排污权指标调剂管理,自2024年6月24日施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储备排污权指标调剂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宁环规发〔2024〕8号各市、县(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银川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和交易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规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为4000元/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对象为银川市所有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并进行排污权确权的排污单位,征收期限与排污许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储备排污权指标调剂审查管理办法》,以优化环境资源配置,规范自治区储备排污权调剂管理,详情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储备排污权指标调剂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环境资源配置,规范自治区储备排污权调剂管理,根据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上海市青浦区纳入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的通知,明确试点对象和范围为:现阶段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交易试点的排污单位为青浦区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工业排污单位。现阶段纳入交易的主要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和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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