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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息化建设需疾步前行

2014-05-29 09:54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魏斌 程春明关键词:环境信息环境征信信息环境监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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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第七条明确提出,促进环境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信息化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环保领域,信息化将发挥哪些作用?如何更好地利用信息化保护生态环境?本报特刊登相关文章,以飨读者。

我国当前正处于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时期,党和国家已经对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作出了具体部署。环境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离不开精细化管理,精细化管理离不开信息化的强有力支撑。“促进环境信息化建设”已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这足以说明环境信息化的重要性。

加强环境政务信息化建设,有利于促进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有利于建立区域流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有利于推进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公众参与的监管体系建设;有利于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环境管理体系;有利于推动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信息化推动污染物排放统一监管

排污许可是一项国际通用的环境管理制度,是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管理最基本和最有效的手段,也是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的重要手段。建立全国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统一登记管理信息化平台,构建全国排污单位信息库,不仅能够规范和统一全国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发放,而且能够加强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统一监管。

建立全国排污许可证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登记管理是监管部门摸清和掌握所监管对象最基本和最有效的手段。只有统一登记管理,形成所监管对象的统一数据库,才能掌握所监管对象的清单和底数,才能对监管对象实施精细化和科学化管理。公安部通过身份证统一登记管理,建立全国人口信息库,在人口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国土资源部通过土地统一登记,以“一张图”核心数据库为基础,可以监管到全国每一个地块,彻底改变了以往国家批地后无法对地方政府供地进行监管的局面。

笔者认为,必须尽快加强对工业点源、农业面源、交通移动源等污染物排放的统一监管,发挥信息化优势,建立全国排污许可证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要依照排污许可证管理适用范围,通过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对在生产经营中排放废气、废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统一登记管理,摸清和掌握工业点源、农业面源、生活污染源、交通移动源的清单和底数。

构建全国排污单位信息库。在全国排污单位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分级管理、动态更新、物理分散、逻辑集中的全国排污单位信息库,实现对排污单位综合、系统、全面、长效的统一管理。建立全国排污单位信息库,可以加强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规范排污许可证,实现对排污单位精细化管理,有力支撑污染减排和环境监管等相关管理工作。

以全国排污单位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和全国排污单位信息库为基础和核心,可逐步促进全国环境信息资源整合和业务系统的集成。要形成环境保护部门最基础、最权威、最核心的基础信息库,实现排污单位环境行政审批、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排污收费、环境违法处罚等主要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和查询。

原标题:环境信息化建设需疾步前行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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