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市政污水报道正文

解决跨流域污染问题

2014-06-12 10:24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杨波关键词:环境保护法环境污染问题环境违法企业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和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接壤区域位于兰州、西宁两大省会城市中间,湟水河、大通河下游流经这一区域。由于区域(流域)内铁合金、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占主导地位,加之污染防治水平不高、管理粗放等原因,造成这一区域(流域)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经常上访和投诉。

近日,环境保护部西北环保督查中心组织甘肃省、青海省环保厅,兰州市海东市环保局以及红古区、民和县环保局,召开了甘肃红古-青海民和区域(流域)环境问题协调会,就进一步加强两省市间工作协调,加快改善区域(流域)环境质量等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合作,建立区域(流域)环境纠纷和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当发生跨区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环境污染纠纷时,双方应协调一致,联合处理处置。

二是采取切实措施,查处和解决当前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要依法严肃查处和解决发现的环境违法企业和环境污染问题,对于无视法纪、恶意排污的违法行为,要高限处罚,严厉打击。

三是要结合工作实际,突破行政区域的限制,加强协作配合,共同严厉打击跨区域环境违法排污企业。

四是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契机,依法加强环境监管。

原标题:西北督查中心开协调会 解决跨流域污染问题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环境保护法查看更多>环境污染问题查看更多>环境违法企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