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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购买环保服务亟待推进

2014-06-18 09:15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贺震关键词:环保服务污水处理环境监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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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领域如何改革已成为当前热点问题。笔者近日参加了一些相关座谈会,听到不少环保部门领导的感慨和抱怨,比如环保工作任务多、人手少、责任重、压力大,企业数量多、种类杂、管不过来;环境监测点位(断面)多、有毒有害物质鉴定需求多、忙不过来等。相应地,大家也提出了诸多希望,比如希望在改革中增加编制、壮大队伍;提升部门等级、增加领导职数、高配领导职务;把参公管理的下属事业单位纳入行政序列、把一些具有行政职能的“中心”改一个具有权威性和威慑力的名字,以增强部门权威等。

笔者以为,这些建议中有的从局部看颇有道理,但放在转变政府职能、严控行政人员规模的大趋势下来考量却站不住脚。还有的建议是循着政府包揽一切的老思路提出的,既不合时宜,也不可能实施。时代对当前的环保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应转变思路,以改革的思维找出路。而向社会购买服务可能正是解决当前环保工作诸多难题的一剂良药,也应该成为环保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向社会购买环保服务,以弥补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是大势所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着力解决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发展环保市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为解决政府力量不足的问题指明了方向。加强环保工作、发展环保事业,既是满足人民群众改善环境质量愿望的迫切需要,又是优化经济结构和消费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改善环境质量及相关服务是公共产品,是政府应该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做好这项公共服务是政府履行法定环境保护责任的重要内容,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内在要求。

世上不存在万能的政府,政府不可能包揽一切。“小政府、大社会”是大势所趋。改善环境质量既需要各级政府落实责任、努力作为,也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共同努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大幅度增加环保系统的编制几无可能,环保部门不应动辄与公安系统简单地比人数,人海战术绝不是环保发展的方向。政府在履行向社会提供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保服务的过程中,应将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作为弥补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重要辅助手段。生态环保领域的改革,应摒弃陈旧思维的定势和惯性,把政府购买环保服务的工作作为一个重要方面积极加以推进,在环保服务方面,努力形成“不找局长找市场”的局面。

政府向社会购买环保服务,应合理确定购买范围。笔者以为,政府购买的环保服务应限于基本公共服务范畴,既不能将本该政府直接履行的职能交给市场,也不应越位提供本来就应该由市场提供的商业性环保服务。各地应统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环保服务市场发育情况和环境问题特点等因素,选择适宜购买的项目。

就当前来看,一方面,应继续做好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及污泥收集、转运、处置,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等传统领域的环境服务购买工作;另一方面,还应配合地方政府在城镇区域水域环境养护管理服务、公园湖泊水质养护管理服务,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保护区等的各种环境养护服务,城镇公用土地的环境修复服务,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环评项目验收监测、机动车尾气监测、环境服务绩效考核监测、环境技术咨询、排污权交易、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等技术服务新领域的环保服务购买工作,探索其可能性及实施办法。比如,培育社会监测机构和市场,完善相关规则和机制,除监督性监测外,环境监测完全可以社会化。在环境监察上,不搞遍地撒网的人海战术,改进有奖举报办法,加大对举报人的奖励和保护力度,提高举报的真实性,可以有效提高环境监察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工作效率。

向社会购买环保服务,应与政府简政放权有机结合起来。在政府履行基本公共环境服务责任工作中,要将直接提供服务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将购买服务与推动政府简政放权有机结合起来。既要防止超越实际能力“大包大揽”,垄断政府当前暂时无力提供的服务项目;又要确保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防止“卸包袱”,将应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甩给”市场。

同时,还要防止把原本由政府部门承担的工作只放给本系统下属事业单位,以致出现“二政府”的问题。现在,有些政府部门大量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了,但基层、企业却觉得不解渴,仍然意见很大,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一些含金量高的审批事项从政府部门转向了本系统下属某协会、或中心,无异于从左手到了右手。一些协会或事业单位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坐行业的轿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依托主管部门的行政权力,打着协调服务等旗号,不仅拥有收费权、评级权,还手握审批权、处罚权。这破坏了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扭曲了协会、学会和事业单位的本来面目,备受社会诟病。改变这种现象,一方面,要实行严格的政会分开、政事分开,坚决断掉“行政奶”;另一方面,要积极培育市场,有效引入市场竞争,避免一家独大。

向社会购买环保服务,应加强政府部门间的配合与成功经验的推广。政府购买环保公共服务是一项新事物,环保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进行探索。地方环保部门应根据实现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目标的需要,积极配合财政、市场监管和其他公共事业部门,规范有序地推进政府购买环保服务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社会公众对环保服务工作的意见和需求,协助政府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要按照部门职责做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客观地评价服务质量,提高服务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应注意总结推广已经取得的成功经验,在更大的领域推进环保服务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原标题:向社会购买环保服务亟待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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