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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实施 污水入管须“持证”

2014-06-25 09:29来源:南通网作者:贲腾关键词:污水处理排水许可源头管控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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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我市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须“持证排水”。昨天,市城乡建设局召开动员会,市区50家重点工业企业负责人参加。

今年1月1日起,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正式施行,从法律层面更为详细、具体地规范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行为。《条例》明确了排水许可制度,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向地下管网排放污水,必须持有由当地城建部门发放的排水许可证,纳入污水监管体系。市政设施管理处负责人介绍,环保部门负责发放“排污许可”,主要是规范向水体、大气等环境排放污染物;城建部门负责发放“排水许可”,规范向地下管网排污行为,源头管控污水入管,同时起到保护城市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备的作用。

据悉,我市将分三阶段发放排水许可证:今年9月底前,市区现有工业企业必须全部“持证排水”;明年起,主要针对全市学校、医院、大型餐饮企业等排水量较大但污染较小的排水户;最后,将分片梳理排查剩余排水户,彻底完成发证工作。

原标题:南通: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实施 污水入管须“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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