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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实施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无照”排水最高可罚50万元

2014-06-26 15:07来源:南通网作者:朱蓓宁关键词:排水户工业废渣排水许可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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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排水系统和每个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过去,一些排水户超标排放,将工业废渣、建筑施工泥浆、餐饮油脂、医疗污水等未采取预处理措施,直接排入管网,影响管网、污水处理厂运行安全和城镇排水系统公共安全。

随着我国排水行业首部自己的法律《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正式实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有法可依。此举对我市保护水环境,提高排水与污水处理能力,增强内涝防治能力,更好地发挥我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功能具有重大意义。

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须“持证排水”

今后我市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须“持证排水”。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最高可罚50万元。 24日,市城乡建设局召开动员会,市区50家重点工业企业负责人参加。

今年1月1日起,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正式施行,从法律层面更为详细、具体地规范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行为。《条例》明确了排水许可制度,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向地下管网排放污水,必须持有由当地城建部门发放的排水许可证,纳入污水监管体系。

负责地下管网维护工作的市政工人告诉记者:以前,有些餐饮企业排水的时候排放出来的油渍,对管线的腐蚀淤堵影响较大。新《条例》规范了城市里的排水行为,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应当向市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污水排水管网许可证。未依法取得排水许可证的,不得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业内人士指出:“办理排水许可证能解决私搭乱建、排水水质超标、污染环境、水量超标等问题。同时,也能解决弃管小区没人管的问题。 ”

将分三阶段发放排水许可证

城市排水主要指什么?市政设施管理处负责人解释,城市排水设施主要是指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污水合流管道、排水河道及沟渠、水塘、排水泵站和闸门、各类排水检查井及其他附属设施。

按照新《条例》的规定,排水户具体应做到以下三点:一要做到雨污分流,厂区内污水按规范要求接入市政管网,不私接、乱接、雨污混接;二要依法领证,达标排放,按照《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办理排水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排水,水质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三要规范排水行为,不向公共排水设施乱排、倾倒废液和废渣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破坏公共排水设施。

据建设部门介绍,市政设施管理处成立了专门的排水管理科室并制定了符合我市现状的排水管理工作规划。我市将分三阶段发放排水许可证:今年9月底前,市区现有工业企业必须全部“持证排水”,迅速从规模较大、污染较大的企业抓起,控制住市区主要的污染源;明年起,针对全市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学校、大型超市、医院、大型餐饮企业,此类排水户具有水量大但危害较小的特点,这一阶段的结束标志着发证工作已覆盖到市区大部分重点排水户;第三阶段针对剩余排水户,方法是将南通划分成若干个区块,依次排查,梳理出剩余的排水户并完成发证工作。本阶段工作较为长远而艰巨,它将使得绝大部分发证目标被纳入管理。

从今年10月份开始,建设部门将进行全面的核查清理,对仍未申领排水许可证的以及未按许可要求进行排水的违法排水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在日常监管中,排水主管部门加强巡查监督,加大对破坏排水设施行为的监管力度,尤其重点“关照”施工工地等易违章地区。对重点工业排污企业将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结合日常的水质监测分析和对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检查,严格把好水质关。

“排污许可”和“排水许可”不是一回事

据了解,我市自2006年开始对新接管单位办理排水许可手续,但与新《条例》的要求相距甚远。尤其是,很多人搞不清楚“排水许可”与“排污许可”二者之间的关系。对此,新《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指出: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向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也就是说,并不是领了“排污许可”就不需要领“排水许可”,或者说有了“排水许可”就可以不领“排污许可”,二者是并行的关系而不能相互替代。市政设施管理处负责人介绍,环保部门负责发放“排污许可”,主要是规范向水体、大气等环境排放污染物;城建部门负责发放“排水许可”,规范向地下管网排污行为,源头管控污水入管,同时起到保护城市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备的作用。所以,涉及水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应当同时申领两证,同时接受不同的发证部门的后续监管。

原标题:南通实施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无照”排水最高可罚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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