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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新源控股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

2014-06-30 10:09来源:国家电网公司关键词:国网新源控股电力供应商远翔公司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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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2014年第十一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现对浙江远翔建设有限公司不良行为处理通报如下:

一、问题描述

浙江远翔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翔公司”)承包的“新安江电厂机组开关大修场地大修项目”合同于2013年06月14日签订生效。6月28日,该公司委派的工作负责人在开工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工作现场安全措施不具备的情况下,即带领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施工。被运行人员发现后,该工作负责人不但不接受运行人员制止,还对运行人员恶语相向,不服从安全监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新安江电厂安质部在接到相关情况报告后,立即要求远翔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全部撤离生产现场,约谈远翔公司负责人,要求停工整顿,进行安全教育,更换现场项目负责人,重新履行完备的开工手续。并按照施工承包管理规定对远翔公司进行扣款。

远翔公司按电厂要求进行整顿,更换了现场项目负责人,重新履行开工手续。项目后续工作开展正常,按期完工。

二、处理措施

经核实,浙江远翔建设有限公司在新安江电厂机组开关大修场地大修项目履约过程中的行为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有关描述:

1.供应商不积极配合电网反事故措施整改、不配合业主单位监督工作(主要是违反安全规定、不配合安全监督)。

2.供应商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不良,情节严重。

按照《细则》规定,远翔公司的不良行为定性为严重不良行为。但远翔公司能及时整改、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减轻对其处罚力度。参照《细则》第十五条对严重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标准,决定对远翔公司给予在公司2014年第四批次招标采购(含非招标)中不予授标的处罚。

原标题: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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