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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2014-07-08 11:25来源:鄂尔多斯环保局关键词:污染物减排脱硫改造脱硝改造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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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鄂尔多斯市环保局获悉,关于《2014年鄂尔多斯市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文如下: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是国家考核各级政府的硬性指标。按照《鄂尔多斯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方案》,现将度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分解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任务分解

按照自治区要求,结合全市减排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旗区、开发区(园区)减排项目情况,现对减排任务分解如下。

各旗区开发区(园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分解表

注:1.各旗区减排任务量包含该地区开发区(园区)减排量。

2.“零增长”指认定过减排量的项目不产生非正常排放量。

3.其他无减排任务量的开发区(园区),确保新投产项目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环评总量控制要求和排放标准要求。

二、具体措施

(一)工程减排

二氧化硫方面。继续深化燃煤机组脱硫改造,年内完成47台燃煤发电锅炉脱硫改造工程,提高脱硫效率,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要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限值。积极开展工业锅炉脱硫改造工程。

氮氧化物方面。加快燃煤电厂、水泥厂脱硝改造进度,年内完成26台燃煤发电锅炉和6条水泥生产线脱硝改造工程。

水污染物方面。继续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处理系统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提升现有设施,强化脱氮除磷。

严格按照减排责任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全部减排责任状项目。

在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各类减排资金的基础上,市、旗两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减排专项引导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用于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脱硫脱硝等工程建设。

原标题:鄂尔多斯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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