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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通报2013年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情况。结果显示,93起环境案件中,7成案件涉及的环境问题已处理处罚到位、执行到位并基本整改到位,但仍有23起案件未完成整改、甚至未整改。
环保部查处和重点督办这些环境案件是在2012年,对它们后督察是在2013年底至2014年初。客观而言,近两年的时间,已为上述违法企业留下了足够的整改期限。为何仍有二成多的企业要么只交罚款,不整改;要么拒不整改?对于这些企业又该如何处理?
企业违法的利益诱因
“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是环境违法行为拒不改正、污染企业屡罚屡犯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环保部公布的《2013年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情况》中,记者看到,此次登上环保部拒不整改“黑名单”的企业分别是:鞍钢集团[微博]化工总厂、哈尔滨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安徽铜陵城北污水处理厂、广西百色融达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部分企业已是“惯犯”。如鞍钢集团化工总厂,4座4米焦炉因未达环评要求长期违法试生产,辽宁省环保厅曾责令停止生产,但企业缴纳了罚款却未执行项目停止生产的要求。“我们最近还对鞍钢进行了暗查,发现其焦化生产线连最起码的污染治理措施都没有,放任污染存在。”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陈善荣透露。
同样的还有哈尔滨亚麻纺织有限公司。2008年12月该公司一期2万锭/年亚麻纱项目建成,但未经环保验收就擅自投产,2012年黑龙江省环境监察部门检查发现问题,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建设项目停止生产,同时处以15万元罚款。然而,这家企业却“胆大包天”,既未全部停止生产,也未缴纳所处罚款,即便对其实施信贷限制,依然拒不执行。事情至此尚未结束。2014年初,哈尔滨亚麻纺织公司又因新建4吨燃煤锅炉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也未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再次被处以罚款。
为何“高压”之下仍有企业面对处罚“我行我素”?“根本原因在于企业自身缺乏环保意识。”陈善荣说,在很多企业的传统经营理念中,追求利润最大化才是“王道”,环保工作投资大且无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对环境污染的治理缺乏积极性,存在“能躲多久是多久”的心态。
除了环保意识淡薄,守法成本和违法成本“倒挂”的现象也让部分环境违法企业有恃无恐。环保部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副处长李静云表示,“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是环境违法行为拒不改正、污染企业屡罚屡犯的一个重要原因。
她说,在我国环境违法成本之低令人匪夷所思,“据统计,我国环境违法成本平均不及环境治理成本的10%,更不及环境危害代价的2%。而停运一套脱硫设施,一小时就可以节省成本3万元”。
对此,经常参加环保专项行动执法的陈善荣深有同感。他告诉记者,企业治污设施的购置及运行、维护成本是一笔大费用,但执法部门发现一次只能处罚一次,罚款总额仍然低于不正常运行获取的利润。
“购买一台脱硫设备有时需要两三千万元,这还不包括高昂的运行成本。”此前,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办负责人张海燕向记者透露,一个钢厂若不启用环保设备,每年至少可节省几百万元的成本,即便“不幸”被环保部门发现,最高罚款也不过几十万元。对比之下,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一些排污企业也就不惜铤而走险了。
“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违法者的侥幸心理,打击了守法者的积极性,也造成‘守法吃亏’的环保困局。”李静云坦陈。
令人欣慰的是,明年1月1日起新环保法将实施,对环境违法行为“按日计罚”,并可将拒不执行处理处罚决定的违法企业相关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拘留。“今后不管央企还是其他企业,若仍存在环境违法侥幸心理,恐怕难以过关。”陈善荣表示。
政府执法的多重困境
排污企业越来越“狡猾”,部分基层环保部门执法能力不足,地方保护主义也让环境执法难上加难
“通过后督察发现,部分地方在日常执法和环境监管中仍存在不少问题。”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的这一说法,也从另外一个角度给出了违法企业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原因。
据透露:部分案件未严格依法实施处罚,如内蒙古赤峰维信羊剪绒制品有限公司、辽宁省辽阳市上王家挂锌电镀厂等违法案,在环保部后督察后才启动处理处罚程序;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问题突出,如安徽省铜陵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低,不能正常运行,后经督察,当地相关部门才着手研究解决方案……不过上述事件并非普遍现象。
“地方环保部门不作为的问题确实存在,但只是个别情况。”邹首民指出,这一方面归结于部分基层环保部门执法能力不足,一方面缘于排污企业越来越“狡猾”。
“目前部分环境执法人员是‘半路出家’,尤其是基层一线的执法人员更是如此,他们有些就是中专、大专毕业,没有受过全面、系统的专业培训,其素质有时还不如企业从事相关环保工作的人员高。”邹首民毫不避讳地说。
此外,地方环境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环境执法能力的提升。邹首民告诉记者,目前我国的环境执法队伍规模比较小,共有6万多人,而监管的排污企业有100多万家,还不包括“三产”企业,相比之下难免相形见绌。“而且,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环境执法人员,需要处理环境纠纷之类的业务,因此即便很多环境执法人员常常‘5+2’、‘白+黑’地工作,环境执法工作仍有些捉襟见肘。”
在邹首民看来,排污企业偷排手段的日益隐蔽也增加了环境执法的困难。
问题的确不容忽视。今年年初记者随环保部督查组工作人员赴地方暗访时发现,滦县唐山安泰钢铁有限公司厂房围墙外,数十亩田地已被厚厚的铅灰色粉尘覆盖,看不到土壤本来的底色。“这家企业一定是经常晚上偷排,否则不会堆积这么厚的粉尘,”同行的督查人员告诉记者。
不仅如此,有些污染企业还跟环保督察人员玩起了“躲猫猫”。暗访中,记者与督察人员发现,一家钢铁企业为了制造停产假象,甚至故意在烧结机运行平台上堆放一些垃圾作为遮掩。类似的情况不胜枚举。
“随着环保部门执法力度的加大,企业隐蔽手段越来越‘高明’,有时环保督察环保督察就像一场心理战,双方要斗智斗勇。”曾多次带队暗访环境污染企业的陈善荣比喻道。
事实上,地方保护主义也让环境执法难上加难。“在基层环境执法过程中,地方环保部门经常存在受‘夹板气’的情况。”邹首民举例说,在对山东省枣庄胜达精密铸造公司作出违法环境影响评价时,台儿庄区环保局两次责令其停止违法项目,但是生产方均未执行,直到后督察时当地才组织实施了断电和关停工作。
记者了解到,针对上述情况,目前环保部除了专门组织工作人员定期督查外,还要求各省级环保部门对下级展开稽查,如企业环评手续的办理、违法排污企业的抽查等;与此同时,加强环境执法人员的培训,整体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及时将环境违法企业排污情况在网上公开,让更多公众和媒体监督。
从8月份起,环保部不仅会公开环境违法企业名称,还要公开法人代表的名字。“一天不整改,企业的违法信息就一直挂在网上,一处违法,处处受限。”邹首民强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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