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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集团举行《新环保法》学习交流会

2014-07-30 15:34来源:深圳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键词:格林美新环保法环境管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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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法修订案》于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新法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作为中国循环经济的领军企业,格林美对新法学习给予了高度重视,先后组织两批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赴京参加《新环保法》解读会议。

为了将《新环保法》的精神进一步普及到所有员工中,集团循环经济宣传办在2014年7月26日下午14:00-16:30举行了《新环保法》学习交流会,会议邀请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荆门循环产业园常务副总经理唐丹,荆门循环产业园副总经理鲁习金,总经理助理柳涛和武汉循环经济产业园史伟四位公司领导及环保负责人主讲。主讲人分别就新法学习心得,企业管理,新法的三个重要突破、五大亮点,实施后的主要影响,企业责任,立法历程,新法的创新,新法的精神和理念以及新形势下如何抓好公司的环境管理等多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四位主讲的讲解各有侧重,各有千秋,参加学习的人员都表示受益匪浅。会上大家认真学习,并与主讲进行了积极地交流,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气氛。

会议结束后,循环经济办还将继续跟踪各分子公司对新法的学习和执行,务必保证格林美集团做到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坚决遵照董事长指示“强化环境管理,向污染宣战”。

总部学习现场

荆门循环产业园学习现场

武汉循环产业园学习现场

原标题:格林美集团举行《新环保法》学习交流会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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