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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试点“莫慌张”

2014-07-31 08:36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作者:杨楠关键词:垃圾处理无害化处理废弃物资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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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网站显示,第四批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拟选城市已完成公示,我国垃圾试点城市将由66座扩展到83座。

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到2015年,全国50%的城市将初步实现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实现垃圾专项工程总投资109亿。

自2010年,国家发改委启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城市试点工作,到2014年已经从最初的33个增至80多个,这个速度可以说非常可观。但对于较早进入试点的城市来说,实际治理情况确实不容乐观。

先是资质特许企业层层转包,接着大部分城市收运垃圾向企业收费遭遇软抵制,垃圾处理设备运行遇到了诸多的困难。

可想而知,新一批试点城市的加入一定会带来一股处理设施建设热潮。虽然各地政府急于看到本城市垃圾处理的优秀成绩,拔得试点头筹,优化城市环境,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但笔者认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不能过于浮躁,正所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分析试点效果迟迟不见提高的原因,总结起来主要有“三难”,即分类难、回收难、运行难。

所谓分类难,其主要原因主要有3个:一是社会群众垃圾分类意识不足。良好的分类习惯仍然未成为公民的行为规范和自觉行动。二是分类标准模糊。例如杭州,杭州将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厨房垃圾和其他垃圾4类,但这4类垃圾如何定位区分的标准却不清晰,让有分类意识的居民也感到无从下手。三是事后无法回收。现在许多城市对于垃圾的处理方式更多的是焚烧或者填埋,这就使前期的分类变成了形式主义,垃圾无法分拣出来单独进行处理,造成垃圾的流失。

所谓回收难,其主要原因在于利益驱使。垃圾处理设备“吃不饱”的原因也在于此。在垃圾收集市场,谁出的价格高,谁就能把垃圾收走。许多私人回收者私下与餐饮单位达成协议,每年几百元、数千元不等作为回收垃圾的回报。而许多具有专业化垃圾处理设备的特许经营企业先期投入巨资,无法像个人作坊那样拿钱“拼抢”,主要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但不给垃圾生产单位任何费用。

所谓运行难,原因在于当前许多垃圾处理设备建设完成后,处于“吃不饱”、“大马拉小车”状态,达不到运行设计能力,不能“达产”,从而使处理企业处于亏本运行状态。有的企业甚至到了生存不下去的地步,靠地方政府补贴过日子,这从根本上说不是长久之计。

针对以上“三难”的问题,解决起来,如果单纯靠加大投资力度,在笔者看来,是不冷静、慌张的表现。

垃圾处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厘清涉及的各个利益主体,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解决方案,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办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首先是垃圾生产单位。应当制定有关制度和标准,强制大中型垃圾生产单位建造或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单独的油水分离设施。同时还应该加强垃圾回收工作的市场化、法制化步伐,建立明确的垃圾投放付费制度和收费标准,重罚将含油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系统或倒入垃圾堆或交给不法商贩的行为。

其次是运收单位。要明确运收管理责任主体,严打无证运输与加工,鼓励运收人员,垃圾生产单位及广大公民加入到主动检举的队伍中来。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管体系,公安部门和城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同时合理城市管理条块分割标准,避免管理混乱,消除管理盲区。

再次是处理企业。对他们要加大支持力度,相关的财政补贴也一定要及时到位。同时,加强管理,对于出现严重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定要严肃处理。同时要平衡好大型垃圾处理企业和隔油池垃圾处理企业的利益问题,不要出现顾东不顾西,拆东墙补西墙的情况。

第四是社会居民。垃圾的产生本身就是一种浪费。应该进行大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氛围。同时,借鉴国外优秀经验,使得垃圾分类真正成为广大民众的自觉行动,形成长效机制。

解决垃圾处理问题不能一蹴而就。作为先期进入试点的城市,如果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做出治理成绩,就要摆正心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不必存在过度的危机感,要静下心来仔细梳理过去一段试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对症下药,解决问题。

而对新加入试点的城市而言,虽然国家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上给予了很大关注,不断制定新政策加以支持,同时提供了充足的专项资金。但是拿到钱的试点城市不应盲目而为,追撵处理设施建设热潮,还需要在与先期进入试点的城市进行交流的基础上,结合地方特色进行创新,因地制宜,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垃圾的处理任重道远,不加思索盲目开展很可能会事倍功半,所以垃圾试点“莫慌张”。

原标题:餐厨垃圾试点“莫慌张”http://www.cien.com.cn/html/report/1407274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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