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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编制《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说明

2014-08-06 11:2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烟气脱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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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获悉, 《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内容如下:

河北省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

(征求意见稿)

编 制 说 明

《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编制组

二〇一四年四月

项目名称: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

项目统一编号:JH201306

项目承担单位: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标准编制组负责人:谢剑锋

标准编制组成员:刘力敏、周旌、王利彬、尹崧、魏亚楠、康宁、许晓光、马倩、魏钢、李华、冯建社、强杰、孟淑锦、王路宁、马辉、刘有为

《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为填补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空白,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2013年4月5日,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13年河北省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将“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项目”列入2013年度河北省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类,项目编号为JH201306,并确定由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作为标准起草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7条、《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制定工作管理办法》、《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和《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排放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的规定,本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1.2 工作过程

(1)标准开题

为满足建设项目环评管理需要,标准编制组经过广泛的前期调研,提出了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开题申请。

2013年4月14日,省质监局召开了《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项目》开题报告论证会。专家认真听取了承担单位的汇报,详细审阅了开题报告材料,经过充分讨论认为:该课题总体思路及技术路线合理可行,专家组同意该课题申请立项。

(2 )现状调研和实地监测

2013年9月-12月,标准编制组对我省社会服务、化工、食品等广泛使用燃煤锅炉的行业开展调研,掌握了目前我省燃煤锅炉的数量、类型、分布、煤炭使用、污染治理及环境管理、氮氧化物的排放水平等情况,对我省燃煤锅炉的发展现状和环保管理水平有了较深的认识;收集了各设区市监测站对于本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燃煤锅炉的监测数据;选定石家庄、保定等设区市的典型燃煤锅炉进行现场测试,基本掌握了燃煤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规律和最高排放限值情况。标准编制组与当地环保局及典型企业代表进行了交流,广泛听取各方面代表和专家标准制订内容、框架和指标值选取的建议和意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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