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核电核电建设与运行项目正文

环保部公布大亚湾核电岭澳核电厂项目环评审批决定(全文)

2014-08-08 09:3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核电项目大亚湾核电环保部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2014年7月21日—2014年7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其中公布关于岭澳核电厂3、4号机组大型应急移动设备贮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4年7月21日—2014年7月31日我部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4年8月7日-2014年8月1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10-66556405、6655604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10-6655642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 编:100035

注:核与辐射建设项目联系人: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一司(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858

传 真:010-66556837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核电项目查看更多>大亚湾核电查看更多>环保部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