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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禁用多种高污染燃料

2014-08-08 15:07来源:中国化工报作者:陈相乐关键词: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北京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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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北京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发布。原(散)煤、石油焦、可燃废物、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等十余种高污染燃料种类将被禁止在特定区域内使用。北京将分步骤完成禁燃区建设工作。

高污染燃料是指非车用的燃料和物质,包括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水煤浆、型煤、燃料油(重油、渣油、重柴油等)、石油焦、油页岩、各种可燃废物、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以及除生物气化利用外其他加工成型的生物质燃料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这是全国最“严厉”的高污染燃料规定,是为配合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的。

原标题:北京禁用多种高污染燃料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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