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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振兴”新政多涉能源

2014-08-26 10:50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肖蔷关键词:火力发电核电项目东北振兴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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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特高压、石化等项目获重点支持;国家层面的电源规划缺位仍引担忧

8月19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将从激发市场活力、深化国企改革、提高产业竞争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为东北工业基地振兴助力。

据了解,东三省经济低迷是《意见》出台的一个重要背景。2013年起,东北地区经济增长明显减速。2013年,辽、吉、黑三省在全国32个省份的GDP增速排行中全都位于后10名;今年上半年,三省经济增长的颓势不改,辽宁、吉林GDP增速环比均下降了0.2个百分点,黑龙江GDP同比增速仍在5%以下。

业内人士认为,煤炭与石油是东北地区的核心产业,近年来,以煤炭、石油为主的能源工业增长放缓是东三省经济下行的重要因素之一。振兴东北,能源发展与转型是关键。在此次下发的意见中,核电、特高压、石化、火电等项目获得重点支持。

构建多元清洁能源体系

就能源方面而言,本次东北振兴方案的关键词为“简政放权”、“体制改革”以及“构建多元清洁能源体系”。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国务院同意“将列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大连长兴岛石化产业基地等相关项目核准及用地预审等前置审批委托省级政府负责”。

在体制改革方面,《意见》提出“研究在黑龙江、吉林开展竞价上网电力改革试点,推动在内蒙古通辽开展区域微型电网试点”。在石油流通体制上,国务院将“给予东北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原油进口及使用资质,增加从周边国家进口石油配额,鼓励在边境地区开展进口资源深加工”。

《意见》重点提出要在东北地区构建多元清洁能源体系。包括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建设;优化东北地区能源结构,开工建设辽宁红沿河核电二期项目,适时启动辽宁徐大堡核电项目建设;加快审批建设一批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加快地热能开发利用;支持工业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示范工程;支持吉林省开展油页岩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工程等。

原标题:“东北振兴”新政多涉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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