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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公布方家山核电工程环评影响报告书批复公告(全文)

2014-09-17 09:55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秦山核电核电建设环保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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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的批复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B版的请示》(秦核安发〔2013〕75号)和《关于上报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C版的请示》(秦核安发〔2014〕65)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厂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秦山镇。本工程以岭澳核电厂一期工程为参考电厂,按参考电厂翻版加改进的原则进行设计,建设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

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符合《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格式》(NEPA-RG1)的要求。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采用的评价标准恰当,所执行的标准级别明确;放射性源项分析合理,对正常运行和设计基准事故条件下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模式和参数合理;客观反映了本工程的环境保护设施性能、流出物监测和环境监测情况。按照审评意见修订完善后的《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C版),可以作为本项目的审批依据。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与现行的地方总体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容,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环境质量不产生影响;厂址周围非居住区边界和规划限制区边界的设置合理可行;本工程运行状态下对环境辐射影响很小;设计基准事故工况下导致的环境放射性后果满足《核动力厂辐射防护规定》(GB6249-2011)的要求。

我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的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二、在首次装料后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根据放射性流出物排放的相关标准要求,方家山核电工程的放射性流出物年排放量如下:气载流出物中,惰性气体为9.09×1013Bq、131I为6.45×108Bq、长寿命粒子为7.16×107Bq、14C为8.65×1011Bq、3H为6.30×1012Bq;液态放射性流出物中,3H为6.30×1013Bq、14C为6.20×1010Bq、其余核素为5.05×1010Bq。你公司应严格控制放射性流出物的排放,并进一步综合考虑本工程的“三废”系统和处理工艺、运行管理措施和人员操作能力,同时结合国内同类型机组的运行经验和申请值,进一步开展放射性流出物年排放量申请值的优化工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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