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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新能源汽车的价值:电的“绿色化”

2014-10-09 11:49来源:中自网关键词:核电新能源汽车清洁电力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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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以“文化传统与绿色经济:技术、经济增长和绿色移动”北京洪京洪堡论坛于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举行,多国的各界精英从多个分议题、多领域、多角度地探讨发展绿色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路径。

中国工程院院士、原副院长、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核科学与技术研究院院长杜祥琬教授出席并并演讲指出,在全球化条件下,低碳经济发展是必然的选择,但低碳经济也并非仅仅是针对一个国家,而是针对世界,针对我们的地球。

谈到低碳经济,杜院士用“国家兴亡,匹夫有责”阐述了自己的态度。

“环保离不开法制”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新环保法只能一个字来形容—— “狠”,其强度之高、要求之严、目标之细前所未有,在环境管理的基本理念、监管制度、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突破。其中更是首次实施和确认了明确环境 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针对雾霾环境信息标准统一化、设立“黑名单”、对于责令改正而不改的行为采取“按日计罚”制裁,对于履职缺位和履职不到位的官员要求 引咎辞职等多项新规。

“中国的环境一定要提到国家发展的目标的前位来,而环保一定离不了法制。”杜祥琬告诉记者,不光是行政的手段、法律的手段、经济的手段要形 成组合拳,其中法制的手段不可少。“特别对企业环保的标准,对企业的奖励、惩罚、责任的社会延伸,必须通过法制规范起来,我们国家要在这方面健全起来。”

对于实施的难点,杜祥琬也指出“企业要投入改造旧设备,企业不肯做这个投入,这就需要一个社会责任,对企业的管理师需要号召,也需要用经济手段逼着它不能不内部化、不能不去达到你这个标准。”

有专家表示,此次环保法修改的亮点之一,就是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问题。

“作为企业,不能只有一个”我要盈利“的观念,还要有社会责任,有对人民负责的观念,要有一个好的环境,要作为自己自觉的行动。”杜祥琬表示,如果 企业不能自觉,那就要用法制使外部成本内部化,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外部成本不受罚、不承担责任,那么就要倒逼企业有社会责任,既要生产GDP,也要弄好环境。“对于雾霾环境信息标准统一化等新政策,杜祥琬也是赞不绝口。”没有标准哪儿来的法制。“杜祥琬向记者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政府要转变职能,定好标准、定好监管,政府不要操作很多项目,标准定好了大家按照标准去办,这也是法制的一部分。”电的来源清洁化,新能源汽车才有意义提起“电”,相比于煤炭、石油,在许多人对于能源的认知中,无疑是环保的代名词。而随着低碳经济的逐步发展,如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产物,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也开始迎来了春天。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显示,2012年,我国销售新能源汽车12791辆,同比增长103.9%。2013年,销量达到17642辆。而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生产20692辆,销售20477辆,同比分别增长2.3倍和2.2倍,产销量已超过去年全年。

原标题:新能源汽车的价值--电的“绿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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