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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龙源江永黄甲岭风电场(48MW)风电机组安装及升压站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2014-10-14 09:29来源:中国风电产业网关键词:风电项目招标风电机组风电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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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国电龙源江永黄甲岭48MW风电项目已由湖南省发改委以湘发改能源【2013】12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龙源江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本金按动态投资20%,由投资方按股比出资,其余80%资金为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风电机组安装及升压站建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湖南永州市江永县

建设规模:国电龙源江永黄甲岭风电场装机容量48MW,安装24台单机容量为2000k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变电站。

计划工期:本工程拟定2014年11月10日开工,2015年10月30日竣工。

招标范围:风电机组安装工程及升压站建安工程,具体项目内容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3. 投标方资格要求

3.1 投标方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要求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投标方须具有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业绩要求

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规模和性质的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近五年内至少独立完成2个及以上单机容量1.5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至少包含一个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一个升压站建安工程);业绩证明(提供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封面及签字页)。

3.4 财务能力

注册资本7000万元及以上;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3.5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的要求

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证企相符,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在近五年内至少两个同类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且不能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或其他正在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及专业负责人等)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且项目副经理需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总工需具有高级职称,其他项目负责人员需有中级职称,见投标须知第1.4.1.2条。一旦发现有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采取终止合同等决定。

3.6 信誉要求

投标方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方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安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记录。

3.7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9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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