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业
产
品
功
能
北极星火力发电网讯:未来一段时间,企业投资“跑部进京”的情形有望大幅缩减。
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颁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对2013年版本再次修订。新目录共取消、下放38项核准权限,涉及农业水利、能源、交通运输、外商投资等十二个领域。
在国家发改委当天举行的发布会上,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介绍,经过去年、今年两次修订,使得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数量合计减少约76%,其中,2013年本的《核准目录》修订后,减少了60%;通过今年的再次修订,再减少40%。
根据2014年本投资核准目录,钢铁、有色金属、水泥、化肥、造船设施以及城市供水等15项内容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管理;全部或部分下放地方政府核准23项内容,包括火电站、抽水蓄能电站、热电站项目、新建港区、通用机场、新建乙烯项目、新建PX项目、铁矿开发等。
为维持投资秩序,国务院要求对于开发规模大、涉及移民人口多的水库、水电站、煤矿项目,或跨境投资油气、电力管网项目,需要按照规定向国务院核准或备案。
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国家依然从严管理。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并合力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工作。
火电站下放省级政府核准
按照2014年版投资核准目录,国务院在能源领域简政放权的力度最大。
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表示,“火电、热电、风电都已经下放,保留最大的是核电和一些大型水电在中央层面。但下放是有条件的下放,核准权限下放的同时,地方和企业都要执行相关的法规政策。”
按照新版目录,火电站项目核准权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下放至省级政府,燃煤火电项目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内核准;抽水蓄能电站、热电站项目均由地方政府核准,抽凝式燃煤热电项目由省级政府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内核准。
原油、天然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国务院同时要求,具有开采权的相关企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无序开采。
关闭
重播
关闭
重播
关于北极星 | 广告服务 | 会员服务 | 媒体报道 | 营销方案 | 成功案例 | 招聘服务 | 加入我们 | 网站地图 | 在线帮助 | 联系我们 | 排行 |
版权所有 © 1999- 北极星电力网(Bjx.Com.Cn) 运营:北京火山动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京ICP证080169号京ICP备0900330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458号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