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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见“十三五”规划 以改革促进电动汽车的发展

2014-12-02 14:51来源:中国科学报作者:杨裕生关键词:电动汽车电网公司发电技术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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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十二五”三年多的努力,我国电动汽车在举世无双的高补贴下取得的进展还是不尽如人意,在剩下的一年多的时间里要完成50万辆任务甚为吃力。

以合资企业为主生产的燃油汽车继续滚滚而来,大量利润外流的同时,城市空气污染不断加重,加速发展电动汽车日益紧迫。

“十三五”规划的电动汽车,必须认真总结“十二五”规划的经验教训,切实改革,才能有望取得较大的发展。

改革鼓励发展的车种

在延续发展的纯电动汽车、增程式、插电式三种电动汽车中,要特别鼓励发展节能(节电和节油)的电动汽车,真正减排二氧化碳。不鼓励发展类似特斯拉的大型、豪华车,这类车虽然不用油,但是耗电量大(百公里耗电16~18度),既浪费能源,又增加发电中的二氧化碳排放,不是中国应该鼓励发展的类型。

鼓励发展增程式纯电驱动汽车,它是节能、里程、安全、速度、寿命等综合性能最为全面的车种。我国的磷酸铁锂电池技术已渐成熟,完全可以满足增程式纯电驱动汽车今后至少10年的发展需要。增程式纯电驱动小车可以首先替代全国城市现行的百万余辆出租车,每年可节油约600万吨;城镇居民使用,节能减排效果也很显著。增程式纯电驱动大型客车用于城市公交,节能减排可观。

对于增程式纯电驱动汽车,鼓励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增程的车上发电技术,包括汽油发电、柴油发电、燃气发电和燃料电池发电等。

参考美、欧、日的微小型电动汽车标准,制定和执行中国的微小型电动汽车标准。规定微小型电动汽车中的低速汽车不允许上高速公路,可在城市指定的道路上行驶。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允许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发展微小型电动汽车。

微混(启停)式虽不列为我国的“新能源汽车”,但对减轻城市空气污染有显著效果,应参考国外的做法,在我国“十三五”结束时要求新生产销售的燃油汽车必须一律加装启停功能。

原标题:以改革促进电动汽车的发展——写在“十三五”规划制定之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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