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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芦庵滩水电站(池潭水电厂扩建工程)核准的复函(全文)

2014-12-31 14:55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池潭水力发电厂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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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从福建省发改委网站获悉,近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芦庵滩水电站(池潭水电厂扩建工程)核准的复函,全文如下: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池潭水力发电厂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芦庵滩水电站(池潭水电厂扩建工程)项目的请示》(池电扩建〔2014〕10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芦庵滩水电站(池潭水电厂扩建工程)项目核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满足泰宁大金湖旅游发展需要,提高水能资源利用效率,在保证池潭水电站大坝运行工况不变、不改变水库主要特征、不增加库区淹没和不改变原定的调洪运行方式,维护良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同意建设芦庵滩水电站(池潭水电厂扩建工程)项目。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池潭水力发电厂作为项目业主,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泰宁县开善乡池潭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建设1台100MW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新建引水系统、地面厂房及升压站。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39542万元。其中资本金占工程总投资的20%,由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其余由商业银行贷款解决。项目业主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池潭水力发电厂,系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意见。请项目业主在设计优化、设备选型、施工组织等方面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按规定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申请报告中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

七、原则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请项目业主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八、招投标事项

1.项目应执行招投标制度,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

2.项目评标专家须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有关部门专家库内抽取。

3.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等须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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