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水电水力发电政策正文

浙江丽水市发改委发布关于确认云和县茶山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全文)

2015-01-04 13:55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茶山水电站小水电上网电价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电力网从丽水市发改委网站获悉,丽水市发改委发布关于确认云和县茶山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全文如下:

丽发改价管〔2014〕380号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云和县安溪乡茶山水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云发改价〔2014〕14号)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小水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4〕15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茶山水电站上网电价(含税,下同)确认为0.48元/千瓦时,其中:峰电价0.595元/千瓦时,谷电价0.238元/千瓦时。

二、上述确认价格自2014年8月1日起执行。茶山水电站2014年6月6日至2014年7月31日上网电量的结算电价按峰电价0.5488元/千瓦时,谷电价0.2195元/千瓦时执行。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茶山水电站查看更多>小水电查看更多>上网电价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