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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电力行业如何做好新《安全生产法》

2015-01-30 11:54来源:南方电网报关键词:南方电网电力安全电力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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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提出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等要求,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充分表明了人的生命至高无上。

2014年12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开始正式实施。新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等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

加大违法成本,强化行政处罚,新的《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备受关注。

专家解读

新的《安全生产法》大幅度提高了行政罚款的额度,最高可以罚款2000万元,是目前为止所有法律责任当中处罚最严厉的,所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安全生产法》。

最重要的是,不仅要处罚那些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还要处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发生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按照上一年年收入的30%、40%、60%、80%进行罚款。如果发现有瞒报事故和非法违法行为,可以罚到100%。用百分比这种方法来处罚,是一个动态性的,不是个绝对数。而且规定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企业负责人,终身取消执业资格。所以,这些处罚规定非常严厉,加大了违法的成本,也为我们进行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 黄毅

许多媒体在报道新《安全生产法》时,都聚焦在违法最高可罚2000万元上。就目前所有法律中直接规定的罚款数额来说,新《安全生产法》是最高的。2000万元的顶格处罚本身不是目的,目的在于让生产经营者和地方官员对安全事故重视起来,改变那种“花多少钱赔一条命”的错误想法。

——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司司长 张建华

原标题:新《安全生产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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