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核电核电建设与运行国际正文

日本核电站事故赔偿约9兆日元 最长耗时30年收回

2015-03-25 10:03来源:中国网作者:王禹童关键词:核电站事故东京电力日本核电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据日本3月24日报道,据日本会计检察院的整理报告称,在福岛第一核电站的事故赔偿方面,日本政府将给予东京电力部分财政支持,上限为9兆日元(约合人民币4700亿元)。且预计到资金回收结束为止最长耗时30年。此外,日本会计检察院还指出,以目前东京电力等电力公司收纳的电费等负担费用的标准,预计资金回收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同时也会加重国家的财政负担。

针对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等问题,日本政府发行了上限为9兆日元(约合人民币4700亿元)的国债,通过支援核能损害赔偿、处理废堆等机构,给予东京电力一定的资金,届时这部分资金将用于赔偿附近居民及清除放射污染的费用。国债的资金将从东京电力等电力公司每年收纳的电费等费用及支援机构持有的东京电力公司出售的股份分红中收回,对此,会计检察院做出了初步的估算。

据估算报告得知,假定东京电力收纳的费用部分今后均与去年度收益持平——为50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26亿元),再加上出售股份的利益,那么到资金回收结束为止,最慢耗时30年,即平成56年(公元2045年);最快耗时21年,即平成47年(公元2036年)。另外,假定每年都能收纳相当于企业整体利益一半的资金,那么到资金回收结束为止,最快耗时18年,即平成44年(公元2033年)。

估算报告中还指出,日本政府为支援东京电力,向金融机构贷款了部分资金,为此而负担的利息总额将达到890亿日元,最多可达到1260多亿日元,无形中又增重了财政负担。由此会计检察院总结称,以目前东京电力等电力公司收纳的电费等负担费用的标准,预计资金回收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也会加重国家的财政负担。

原标题:日本核电站事故赔偿约9兆日元 最长耗时30年收回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核电站事故查看更多>东京电力查看更多>日本核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