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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5-05-04 11:35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寇楠楠关键词: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海上风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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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从转变能源发展方式、科学论证发展目标、研究重点任务、统筹落实消纳、加快装备产业建设以及研究保障体系等六各方面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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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反映出我国未来新建电源项目将出现较大变化。非化石电源将加速发展以满足新增用电需求,而以煤电为代表的化石燃料电源的发展将放缓。《指导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非化石能源的替代作用……‘三北’和‘西南’等地区新增用电需求主要以可再生能源供应为主,中东部地区主要以非化石能源和外来电为主”。这意味着未来煤电主要发展空间将集中在目前特高压外送基地的起点,而中东部目前除在建项目外,新增煤电装机的空间不大。这一方面由于目前煤电装机相对过剩,利用小时数在2014年创下历史新低;另一方面,由于大量煤电装机集中在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煤炭燃烧及运输造成的污染给这些地区带来极大环境压力。尽管目前正在进行的“超低排放”改造能够一定程度上改善排放情况,但是不能改变这些地区的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上限的现状。

燃气发电的形势也不乐观。尽管燃气发电属于清洁能源,但是目前受制于较高的燃料价格和运行成本,其主要承担调峰作用。随着中国电力需求增长放缓,以及气电集中的华东、南方地区外来电比例的增大,当地煤电承担了部分调峰需求,气电空间被进一步缩小至尖峰负荷。这就造成了目前气电机组普遍利用小时偏低的现状,在局部区域内仍属装机过剩。现有装机及在建、核准项目应该可以满足未来一段时间的调峰需求。需要指出的是,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以及有稳定热负荷的大型燃气热电联产机组仍有一定发展空间。

化石燃料电源被压缩的空间将由非化石能源电源取代。按照指导意见,假设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48亿吨标煤,其中15%的非化石能源将折合约2.4万亿kWh,而2014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仅为1.4万亿kWh。如此,未来需按照《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在2020年落实5800万千瓦核电、3.5亿千瓦常规水电、2亿千瓦风电和1亿千瓦光伏。根据去年装机情况,上述各类电源年均还要分别增加635万千瓦,803万千瓦、1737万千瓦和1225万千瓦。其中,风电和光伏仍要保持高速增长。

原标题:新增用电需求将更多依靠非化石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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