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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理顺能源价格机制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力建设(全文)

2015-06-05 14:1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电力建设电力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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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 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以下为意见全文: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精神,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投资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强化创新发展优势,切实发挥投资对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重点领域

(一)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制度。在生态环保、农业和水利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能源、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制度,为各类投资主体创造平等机会。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运营的重点领域项目,与国有投资项目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市场化改革,依法放开相关项目的建设、运营市场,为社会资本进入创造条件。落实国家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资运营机制的政策措施和我省关于扩大社会投资的有关要求,根据不同领域项目的特点,积极探索通过业主招标、股权置换、特许经营等多种途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参股、联营、租赁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

(三)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确保社会资本进入后能够获得合理收益。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和市政基础设施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本级财政性资金对社会资本进行合理补偿。

二、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社会投资项目实施

(一)推出一批吸引社会投资的项目。在抓好已发布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基础上,结合重点领域鼓励社会投资,继续做好交通、能源、市政、公共服务等领域项目清单筛选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研究采用委托经营或转让—经营—转让(TOT)等方式,选择一批已建成项目转交给社会资本运营管理。

(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金融办、河北银监局等部门,建立省级推进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工作联动机制,及时研究通报情况,统筹协调、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任务,完善工作方案,搞好分工合作,加强横向联动,密切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国家推进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的土地、价格、产业、金融、财税等支持政策,为推进项目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也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积极做好项目推进落实工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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