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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大营销体系能否转身售电公司?

2015-06-08 12:56来源:北极星售电网作者:李兆清关键词:售电电价改革电力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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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济参考报消息,国家电网正在争取由电网统一结算,同时培育节能服务公司等单位设立市场化售电公司,参与竞争性售电业务。这不由得引发思考:电网该不该进行竞争性售电,进入后又如何保证公平?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关于推进售电侧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售电侧体制改革要与电价改革、交易体制改革、发用电计划改革协调推进,今明两年先在全国范围内选择2至3个省份进行综合试点,开放社会资本组建售电商。

延伸阅读:开售电公司的门槛就是牌照?你真逗!

根据时间表,2017年到2018年,在试点地区开放所有符合准入条件的工商业用户的同时,其他地区将按照试点地区步骤整体推进。2018年以后,全国范围内开放所有符合准入条件的用户。

目前,国家电网根据“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建立了“大营销”体系,其特点是:四强化、四集中、三运作,建成了公司总部“一部”,省(直辖市)公司“一部二中心”,地市公司“一部一中心”、县(区)公司“一中心”的营销组织架构。

( 来源: 北极星售电网 作者: 李兆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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