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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提标改造 淘汰小型燃煤锅炉(全文)

2015-08-10 15:1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超低排放燃煤电厂燃煤锅炉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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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湖北省环保厅制定了关于印发2015年湖北省环保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以下是全文:

2015年湖北省环保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2015年,各地环保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2015年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全省纳入国家考核的12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3.6%;恩施州和3个直管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3.0%,神农架林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详见附表1)。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进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

制定湖北省2015年度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分解减排目标,落实减排责任,完成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任务(见附表2),确保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年度减排任务。全省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排放量分别比2014年减少2%和3%。(总量)

二、严格控制过剩产能

各地环保部门不得为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办理环评审批业务,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配合发改等部门做好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管理及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在建违规项目的清理。配合经信等部门做好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总量、环评、环境监察)

三、强化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

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要全面达到新排放标准要求。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采取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等措施,对环境问题突出、不能达到整改要求的地区和行业实施环评限批。(环境监察、环评、污防、监测)

推进燃煤电厂清洁化改造及污染整治。严格执行《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落实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积极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提标改造。配合发改部门,研究完善接近或达到排放限值燃煤机组的支持政策。督促小火电问题企业按要求整改到位(见附表3)。(总量、规财、环境监察)

加快钢铁企业脱硫除尘设施建设。督促钢铁企业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限期安装脱硫设施,实施全烟气脱硫并逐步拆除烟气旁路;烧结机头、机尾、高炉出铁场、转炉烟气除尘等设施实施升级改造,露天原料场实施封闭改造,原料转运设施建设封闭皮带通廊,转运站和落料点配套抽风收尘装置。(环境监察、总量)

加大水泥企业脱硝除尘改造力度。新型干法水泥窑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60%。对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除尘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实现达标排放。水泥企业生产、运输、装卸等各个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环境监察、总量)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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