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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关于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

2015-08-25 14:0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国企改革电力企业国资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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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晋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2015年6月19日晋城市人民政府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0日

晋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激活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效益,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4〕17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原则,由管资产转变为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效率为中心,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推动晋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推进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切实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减少行政干预,激发企业活力。

2.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探索企业员工持股的有效方式,实现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

3.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地位。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开公平公正地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和监督。

4.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运用市场化的监管手段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不干预企业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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