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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辽宁红沿河核电厂四号机组首次装料前核安全综合检查报告》的函

2015-08-31 17:1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红沿河核电厂核电建设核电开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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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期国家核安全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辽宁红沿河核电厂四号机组首次装料前核安全综合检查报告》的函,原文如下: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核安全法规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检查组于2015年8月17日至20日对你公司红沿河核电厂四号机组首次装料前核安全和环境保护设施情况进行了综合检查。现将检查报告(见附件)印发给你公司,请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要求,确保红沿河核电厂四号机组首次装料和运行安全。

附件:辽宁红沿河核电厂四号机组首次装料前核安全综合检查报告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8月26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东北、华东、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辽宁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

辽宁红沿河核电厂四号机组首次装料前核安全综合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名称:国家核安全局 受检单位名称: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2015 年 8 月 17 日至 20 日

一、检查依据

(一)《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二)《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三)核电厂建造、调试和运行适用的相关条例、部门规章、 导则和标准规范;

(四)《关于印发<福岛核事故后核电厂改进行动通用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国核安发〔2012〕98 号); (五)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三、四号机组最终安全分析报告、质量保证大纲和调试大纲;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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