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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改造燃煤热电防治大气污染

2015-09-14 13:37来源:中电新闻网作者:王妍婷关键词:热电联产火电机组热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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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记者在浙江省经信委网站获悉,近日,浙江省经信委、发改委、物价局、能源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地方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升级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对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提出要求,作出安排。

通知指出,对于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的掺烧污泥燃煤热电厂,其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也要按期达到烟气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地方自备燃煤热电机组须按期完成天然气改造,或通过改造达到烟气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否则必须淘汰关停。

通知明确了到2017年底,所有地方热电厂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排放浓度不大于每立方5毫克、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大于每立方35毫克、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大于每立方50毫克的清洁化目标;到2017年底,地方热电厂淘汰全部中温中压及以下参数机组,高温高压及以上背压机组比重超过50%的高效化目标;到2017年底,地方热电厂全面采用DCS控制系统,实现生产运行及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全流程集中监控和远程实时在线监测的信息化目标。

为保证地方热电综合改造升级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通知在强化热电联产规划管理、严格热电项目建设管理、加快老旧低效机组淘汰关停、全面推行烟气超低排放、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加大集中供热区域内分散锅炉关停力度、加强电煤使用管理、建立地方热电生产运行监测管理体系等八个方面进行了部署。

在强化热电联产规划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应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区域热电联产规划,科学布局新热源点,引导用热企业向集中供热区域集聚,规划新增热源点供热半径不得小于15千米,禁止规划新增企业自备燃煤热源点。

在严格热电项目建设管理方面,通知要求新建、改建地方热电项目必须采用高温高压及以上参数背压机组,鼓励次高压机组改造为高温高压及以上参数机组,鼓励现有抽凝机组改造为背压机组,未纳入规划的地方热电项目一律不得予以核准,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企业自备燃煤电站。

在加快老旧低效机组淘汰关停方面,通知要求对未批已建的自备地方热电机组,在现有集中供热区域内的必须淘汰关停,其热负荷改由公用热源点供应;对于不在集中供热区域内的,须纳入热电联产规划,补办有关项目核准手续,按要求实施综合改造升级后,再转为公用热电企业,并承担区域供热任务。老旧机组淘汰关停前要及时协调当地供电公司开展电网安全校核,统筹做好局部区域电网补强,保障当地电力供应平稳。

在全面推行烟气超低排放方面,通知要求现有地方热电厂必须按要求进行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新建、改建机组必须同步建设烟气超低排放治理设施,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地方热电烟气超低排放要合理选择技术路径,兼顾技术可靠性和经济性,在确保实现超低排放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现有烟气治理设施,降低后续烟气污染物处理的投资和运行成本。列入省级“十三五”关停计划的机组,可暂不实施烟气超低排放改造,但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原标题:【地方能源】浙江改造燃煤热电防治大气污染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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